优质银行为何有大量内鬼进入(银行为何有大量内鬼)


来源: 句子说说  /  作者: 科普 /  2023-05-18 08:50:02  /  次浏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银行为何有大量内鬼进入(银行为何有大量内鬼),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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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男子银行卡不离身却被盗刷2万元,竟是银行内鬼监守自盗

“我有没有取钱我本人不知道吗?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取钱!”


“但是先生,这里面的钱确实是从正规渠道取走的,您在这儿责问我们有意义吗?”


“从正规渠道取走的?那就说明你们银行有内鬼。”


“先生,我们银行内的安保措施都是很严密的,没有证据的话,请您不要乱说!”


位于洛阳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银行卡一直在他手里,但是银行卡里面的钱却不明不白的消失了。


李先生坚定的说银行卡一直在他手里,密码只有他和家人知道,但是他问了家人,没有人取钱。


“谁能在没有银行卡和密码的条件下取走里面的钱?一定是银行有内鬼!”


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涉无果后,李先生选择报警。


盗走李先生银行卡内存款的人真的是银行内部人员吗?


他又是如何在银行严密的防控措施之下取走这笔钱的呢?


银行卡被盗刷

2012年11月12日,李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内容是他的银行卡内余额的变更,这样的短信,他收到了四条,每隔几分钟一条,每次取走5000,四次之后他的银行卡内就少了2万元。


收到这样的短信,刚开始李先生并没有在意,他以为是他的妻子从银行卡中取走了钱,而且银行卡一直在他手里,所以他并不担心外人能取走这笔钱。


回家之后他问了自己的妻子有没有取走他银行卡里面的钱,他妻子很惊讶的看着他说没有。


这时李先生有一些狐疑,但他仍然抱有一丝希望,他觉得可能是银行内部系统操作失误造成的,


最后他去了银行询问工作人员,问着问着他发现了不对劲儿,心里也越来越惊慌,这时他才相信他银行卡里面的钱真的被别人盗走了。


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与工作人员争吵几句之后,他选择迅速报警。


警方随后调取了银行旁边ATM机那里的监控视频,从里面看到了一个可疑的人。


从监控画面里面看,这个人是光头,戴着墨镜,人不是太高,但很瘦。


李先生看着这个人,马上摇头说他并不认识这个人。


“别急,再仔细看一下,寻找一下别的特征。”


警方暂停了画面,仔细观察这个人,发现了很多奇怪的地方,这个人是光头,但是头皮似乎很光滑,而且他低着头时整体上看去脸显得很尖,有些吓人,再仔细看他的鼻子更是不正常。


中国人的五官没有西方人那样立体,而画面上的这个人他的鼻子非常立体,鼻梁非常挺,鼻子下端还有些尖,而且眼睛外面的墨镜像是悬在上面似的。


虽然有些奇怪,但是暂时警方没有联系到其他方面,觉得可能是一个外国人取走了这笔钱。


“警察同志,这也太诡异了,我不认识什么外国人,他怎么能拿着我的银行卡和密码去取钱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是的,从画面中看这个人确实是拿着银行卡和密码从ATM机里面取走了钱,是正规渠道取走的。


警方开始寻找洛阳市内登记的外籍人士,但是找了很长时间,却没有发现任何踪迹,没有找到与监控中的人特征相像的外国人。


警方在思考是不是他们的寻找方向出现了错误,这难道不是一个外国人或者说他用了什么手段把自己的妆容画的有些奇怪呢?


就在警方着力寻找案件新的突破口的时候,另一位市民田先生也遇到了和李先生一模一样的事情。


前来报警的田先生称他的银行卡被别人盗刷了,他收到一则短信称银行卡内余额被人取走45,000元,田先生立即敏感地觉得这可能是一起诈骗案件,他的银行卡里面共有80多万元,因此他马上选择报警,及时止损。


警察同样查看了当天银行的监控视频,发现了取走田先生银行卡钱款的陌生男子。


这个陌生男子长头发,戴着墨镜,穿的一身都是深色的衣服,而且他一直低着头,所以从监控里面看不太清具体的特征。


但是这个男子取走钱之后,很快他又来到了旁边的一家银行,这次他去了银行前面的柜台取钱,在银行外面他抬了一次头,所以正好看到了他的面部特征,而这一看警察觉得非常惊讶,因为他的墨镜和脸型包括身高身材和取走李先生钱的那个光头男子十分相像。


这名男子从银行出来之后,与门口的保安好像发生了一些争执,两人有些推搡,后来这名男子快速离开到现场。


这两个人,一个光头,一个长发,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真凶浮现

这名男子在银行外面与保安发生了争执,具体是因为什么,警方马上询问了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


在银行柜台工作的人员称他们对当天这个陌生男子印象十分深刻,因为他的行为特别古怪。


“他早上9点多来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他,因为他长得一看就是个外国人,我马上去和他打招呼,但他不理我。”


“我就以为他听不懂中文,所以又用英文和他打了招呼,但是他还是不理我,一直低着头走进银行。


这是银行的保安提供的信息,他说当天这名陌生男子确实十分古怪,一直低着头,而且好像很介意和别人说话。


到了银行柜台之后,一名工作人员招待他。


“来办理什么业务?”


“取钱。”


他回答了,但是声音特别小,工作人员说就像蚊子叫一样,根本听不清,她又问了第2遍还是听不清,最后又大声问了一遍才听清他是来取钱的。


“取多少?”


和之前那次一样,他回答了,但是只能听见嗯嗯的声音,听不清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作人员以为他是耳朵不好,所以又大声的问他,他还是“嗯嗯”的回答,工作人员只好起身凑近问他,但他马上后退了一步,并且同时用手捂住了嘴巴,好像怕别人看他的脸。


这时工作人员也觉察出了不对,因为从他进来开始全程戴着墨镜,外面是大晴天,又在室内他没有必要戴墨镜,而且长头发把脸周围都遮住了,他还一直低着头,种种行为让工作人员产生了警惕。


刚才凑近之后工作人员听清了,他要取的金额是45,000元,而在柜台不用身份证取钱单次上限是5万元,他正好要取45000元。


工作人员怀疑难道真的是巧合吗?还是故意取这么多的,所以工作人员就决定核查一下他的个人信息。


“你好先生,请拿出您的身份证。”


这名男子一听要检查身份证,二话不说转头离开,走出银行,他准备快速离去,但保安拦住了他。


“你好,先生,你的银行卡没有拿走。”


保安就试图引他回去,但是他十分抗拒,硬是要离开。


这让保安觉得奇怪,他决定拦下这名男子,于是两人就发生了推搡,但是后来这名男子钻空还是从墙边溜走了。


“别跑!”


他这么心急的要离开,保安越发觉得不对,他马上追了上去,边追边喊他停下。


跑着跑着,最后这名男子钻进了一个胡同里面,保安直接停下了,在路边笑了笑,就在路口站着等他。


原来那名陌生男子跑进的胡同是一个死胡同,他出不去,要不然躲进居民楼里面,要不然只能原路返回。


保安在这里等他的同时迅速给警察打了电话,说在银行发现一个可疑男子,警察闻言立马赶到了现场。


到了胡同口保安说他还在里面没有出来,于是警察到里面的居民楼楼道里,挨个寻找这名男子的踪迹。


很快在其中1栋楼门洞里面发现了这名男子。


警察一拥而上,将他捉住,但看到他的面容时,警察们有些惊讶。


这个小伙子明明是一个长相清秀的中国人,怎么也不是刚才保安描述的长发披肩的外国人。


但保安一看他就坚定的说:“警察同志准没错,就是他,他的衣服没有变。”


警察同志警惕的看着他想要确定只是巧合的撞衫了还是有别的情况。这时另外两名警察从旁边角落里发现了一个人皮面具和一个假发套。


这下警察也可以确定之前报案的两位市民银行卡内被盗的钱,恐怕就是面前这个中国小伙盗走的了。


将他带回警局内之后,这位男子直接坦白了自己犯下的事情。


这名男子叫李龙龙,职业就是一家银行的职员。


他之所以偷盗别人银行卡内的钱款,是因为最近手头特别紧,主要是房贷的压力太大,所以他就想干点儿来钱快的勾当。


李先生和田先生都是他银行的客户,他看到他们银行卡里面有那么多钱,而自己每天安安稳稳的工作只有一点工资,所以他心里产生了一种落差感,越来越不平衡。


后来他就在网上搜索有哪些可以伪装人体,就搜到了人皮面具这个商品。


他之前并没有接触过人皮面具,所以他担心使用的效果,这时商家给他发来了一段视频,视频里面的男子从年轻小伙瞬间变成中年大叔,特别是戴上墨镜之后,整个人特别自然,如果不是非常近距离有心的查看,恐怕是看不出来猫腻的。


于是他就下单购买了一个整套的人皮面具,还准备了一顶假发。


为了验证这个人皮面具的效果,他专门带着人皮面具和假发去小区里面来回溜达,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这时他就释然了,自己这么轻松就可以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对于想要干坏事不被人发现的他来说简直是宝藏。


有了作案工具之后,他就利用工作便利,复制了李先生和田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又伪造了一张银行卡,就这样取走了他们银行卡里面的钱。


经法律判决,李龙龙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人皮面具灰色产业

李龙龙称他购买的这个人皮面具价值2540元,是从网络上购买的,而网络上卖人皮面具的商家还有很多,警察调查发现这个灰色产业竟然已经发展的越来越成熟了


李龙龙买的这种是整套的人皮面具,这个面具很长,直接覆盖到了脖子那里,把衣服拉上之后看不出来接口,而他购买的这个人皮面具唯一的缺陷就是眼睛和嘴巴不够贴合。


所以李龙龙选择了戴墨镜,并且尽量不说话。


但是警察了解到,如今有些商家生产的人皮面具已经克服了这个缺陷,嘴巴可以自然的张开,而且人皮面具上面还有人皮肤的纹路,还有胡渣等等,做得越来越细微。


甚至如果你不想动全脸的话,可以动局部,比如有专门卖嘴巴鼻子的,你可以买单个的五官。


警察假扮成顾客,从商家那里了解到,如果店里的这些款式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发来任意一个人的照片,几天之内他们就可以给你定制出来一个惟妙惟肖的人皮面具。


警察震惊于人皮面具的泛滥,并说:“不法分子利用人皮面具伪装作案的时候,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会给办案警察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建议从源头上进行根治,不应该让人皮面具流入市场。”


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喜建议:“对于人皮面具的买卖,公安部门应该实名登记备案;网络警察应该加强人体面具售卖的网络审核和监督;而工商部门应对人皮面具的制造,批发出售进行管理。”


人皮面具就算做的再像再惟妙惟肖,它也只是辅助人作案的工具而已,制造犯罪的从来不是工具,而是人心。


内鬼设局骗自家银行上千万!员工骗贷案层出不穷,银行为何屡屡\u0026#34;家门失火\u0026#34;?#热点复盘#

近日,中国检察网披露的一份法律文书,将一则银行员工骗取自家银行上千万贷款的案件公之于众。


据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曾任陕西子洲某银行某处主任的苏某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诈骗银行贷款共计1232万元。目前,苏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帮胞兄骗取上千万


裁判文书显示,身为子洲某地方银行某处主任的苏某某,在明知道自己胞兄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长期、仍长期、多次通过利用他人充当贷款人、担保人,虚构财产状况、生产经营能力、资金用途等信息,提供虚假贷款信息与合同的方式,诈骗银行贷款。


2014年11月18日至2015年7月25日,苏某甲欺骗以及利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任,以高某某等十七人的名义,为他们办理贷款手续。而这些业务中,正是由自己的兄弟苏某某参与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


在隐瞒一系列骗贷情节后,苏某某先是用虚假的贷款人、担保人个人信息、资产信息、经济收入、经营项目、虚构贷款用途等诈骗贷款17笔,共计743万元,贷款发放后由苏某某帮助转移支付至苏某甲指定账户被其占为已有,拒不归还至案发。


尝到甜头的苏家两兄弟开始用同样的方式骗贷,屡试不爽。在2015年春天的3个月里,苏某甲、苏某某兄弟两人伙同借款人高某甲等六人,以上述同样的方式诈骗银行贷款6笔,共计299万元。其中,苏某甲获取209万元用于归还其债务或挥霍,拒不归还直至案发。


实际上,从2014年7月往后的2年里,苏某甲、苏某某违规要求贷款人余某某等五人为其套取贷款,先后累计套取贷款5笔共计190万元,其中,苏某甲从中套取130万元拒不归还直至案发。


从子洲县公安局侦查的情况来看,苏某某一共帮助苏某甲诈骗其所在的子洲某银行共有贷款28笔,共计1232万元。直至案发前,苏家已向银行归还65万元,而苏某甲花费了的1082万元至案发前尚未归还。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在应当明知其兄长苏某甲在子洲某银行有巨额贷款,资不抵债,根本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帮助苏某甲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员工骗贷屡屡发生


券商中国记者翻阅裁判文书网发现,银行员工利用自身便利骗贷的案例屡有发生。其中,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姓名进行贷款诈骗的情况,更有甚者因自己深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而骗取银行上百万元抵债的案例。


2013年3月,升任为平舆县农村信用联社杨埠信用社主任的王某某就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十笔贷款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部分贷款本金逾期不能收回,共发放贷款109.7万元,损失金额为61.8万元。其中,多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被王某某冒用,以办养殖为名义骗取杨埠信用社的贷款,而更有7笔贷款损失率为100%。


另有一则裁判文书显示,案发前作为酒泉农商银行红山支行信贷员的马某,大学毕业后就加入酒泉农商银行工作,主要负责给当地红山堡村的村民审核、发放信用贷款,收缴利息和推广电子银行业务。


2018年3月份,马某的高中同学龚某发来微信消息称,自己在一个名为“巴XX”的赌博网站上赚了20多万元,并向马某分享了该网站的链接。在那一年的冬季,马某前后向共向80家左右农户借款700余万元,其中有200余万元用作农户还款,剩余57家农户的495.5万元全部被他花在了“巴XX”赌博网站。


上述案例中的主人公最终都因贷款诈骗罪锒铛入狱。


有资深银行从业人员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地方性银行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自身的内控管理常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混乱的管理之下容易出现许多漏洞,“对于监管层面的要求常常落实不到位,而且当地的相关部门有时也会出现懈怠的情况”。对此,该人士指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点滴落实监管合规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加强公司管理的系统化仍为地方中小行工作的重点之一。


实锤!这几个“金融内鬼”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

撰文 | 刘艺龙


1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消息: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和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三人被开除党籍。


根据通报显示,上述三人均涉包商银行案。


观海解局注意到,去年6月,薛纪宁被查当天,宋建基和陈志涛也一并被留置。


原局长带头违法乱纪、下属放弃监管职守

公开资料显示,薛纪宁1955年2月生,江苏如皋人。


薛纪宁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金融纪工委任职。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他担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


2007年8月,薛纪宁被调往内蒙古,担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干了长达七年之久。2014年4月,薛纪宁回到北京退居二线,出任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一年后退休。


去年6月,薛纪宁被查。


此次薛纪宁的处分通报措辞严厉,其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违背中央设立村镇银行政策初衷,违规审批,致使当地村镇银行发展偏离政策定位,出现严重风险;罔顾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违法乱纪,给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损害;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去年12月,薛纪宁被逮捕。


此次一同被开除党籍的,还有薛纪宁的两名下属宋建基、陈志涛。


宋建基195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他曾历任央行内蒙古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内蒙古银监局处长。2004年12月,他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宋建基退休,转任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一职。


宋建基


去年12月,宋建基受审,被控受贿近2.3亿元。


宋建基的处分通报显示,其放弃监管职守,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违规审批被监管机构增资扩股,违规审批设立村镇银行;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与不法利益集团相互勾结、捆绑利益,甘当“内鬼”;玩物丧志,长年沉迷收藏古玩奇石不可自拔,大量收受钱款满足“雅好”挥霍;“亲”“清”不分,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猫鼠一家”。


陈志涛,曾用名陈志韬,1953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程度。他早年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哲盟分行、扎鲁特旗支行、通辽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工作,还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特派员。


2003年9月,陈志涛调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一年后他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3月,他转任内蒙古银监局副巡视员,两年后退休。


陈志涛的处分通报称,其放弃监管职守,违规干预下级单位监管工作;为包商银行野蛮扩张站台助威,严重损害监管权威和公信力;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陈志涛


今年1月,陈志涛受审,其被控受贿2138万元,其中1690万元未遂。


包商银行的“陨落”

观海解局注意到,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三人的处分通报中都有一条: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


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 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包商银行在设立之初即引入后来名震资本江湖的“明天系”资金。


201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20年11月,包商银行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六名“金融内鬼”

从2019年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到2020年4月底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开业,将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于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与徽商银行,再到包商银行提出破产申请,历时近18个月。


在这18个月的时间里,包括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三人在内,已有六名内蒙古监管干部涉包商银行案而被查,其余三人分别是: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刘金明、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和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宝玉。


刘金明曾于2009年10月任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6月,转任内蒙古银监局,历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2018年10月,他履新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


2019年11月,刘金明落马,他是六人中第一个被查的。2020年4月,刘金明被双开,其被指甘于被“围猎”,乐于当“内鬼”;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


2020年11月,刘金明受贿3166.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贾奇珍于2003年10月进入原内蒙古银监局,先后担任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底,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2019年12月,贾奇珍被查,2020年6月被双开,他不仅长期默许、纵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还搞权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20年12月,贾奇珍受审,其被控受贿5000余万元。


柴宝玉并无公开简历,据媒体报道,刘金明出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期间,柴宝玉是当时的包头银监分局副局长。2012年,柴宝玉调任原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主任,随后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


在今年第2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银保监会、内蒙古:揪出“硕鼠” 护好“玉盘”》一文披露了上述六人的关系: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文书摆在了刘金明的面前。刘金明曾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一个多月后,贾奇珍、柴宝玉被同时留置。2020年6月4日,专案组对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至此,包商银行系列腐败案件全面揭开“盖子”。


文章还披露,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准入监管也是避实就虚,还蓄意拔高监管评级,对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肆“放水”,为包商银行的野蛮扩张大开方便之门。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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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锤!这几个“金融内鬼”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

1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消息: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和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三人被开除党籍。


根据通报显示,上述三人均涉包商银行案。


观海解局注意到,去年6月,薛纪宁被查当天,宋建基和陈志涛也一并被留置。


原局长带头违法乱纪、下属放弃监管职守



公开资料显示,薛纪宁1955年2月生,江苏如皋人。


薛纪宁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金融纪工委任职。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他担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


2007年8月,薛纪宁被调往内蒙古,担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干了长达七年之久。2014年4月,薛纪宁回到北京退居二线,出任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一年后退休。


去年6月,薛纪宁被查。


此次薛纪宁的处分通报措辞严厉,其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违背中央设立村镇银行政策初衷,违规审批,致使当地村镇银行发展偏离政策定位,出现严重风险;罔顾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违法乱纪,给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损害;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去年12月,薛纪宁被逮捕。


此次一同被开除党籍的,还有薛纪宁的两名下属宋建基、陈志涛。


宋建基195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他曾历任央行内蒙古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内蒙古银监局处长。2004年12月,他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宋建基退休,转任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一职。



宋建基


去年12月,宋建基受审,被控受贿近2.3亿元。


宋建基的处分通报显示,其放弃监管职守,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违规审批被监管机构增资扩股,违规审批设立村镇银行;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与不法利益集团相互勾结、捆绑利益,甘当“内鬼”;玩物丧志,长年沉迷收藏古玩奇石不可自拔,大量收受钱款满足“雅好”挥霍;“亲”“清”不分,与监管对象“勾肩搭背”“猫鼠一家”。


陈志涛,曾用名陈志韬,1953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程度。他早年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哲盟分行、扎鲁特旗支行、通辽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工作,还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纪检监察特派员。


2003年9月,陈志涛调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一年后他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3月,他转任内蒙古银监局副巡视员,两年后退休。


陈志涛的处分通报称,其放弃监管职守,违规干预下级单位监管工作;为包商银行野蛮扩张站台助威,严重损害监管权威和公信力;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陈志涛


今年1月,陈志涛受审,其被控受贿2138万元,其中1690万元未遂。


包商银行的“陨落”


观海解局注意到,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三人的处分通报中都有一条: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


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 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包商银行在设立之初即引入后来名震资本江湖的“明天系”资金。


201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20年11月,包商银行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六名“金融内鬼”


从2019年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到2020年4月底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开业,将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于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与徽商银行,再到包商银行提出破产申请,历时近18个月。


在这18个月的时间里,包括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三人在内,已有六名内蒙古监管干部涉包商银行案而被查,其余三人分别是: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刘金明、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和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宝玉。


刘金明曾于2009年10月任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6月,转任内蒙古银监局,历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2018年10月,他履新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


2019年11月,刘金明落马,他是六人中第一个被查的。2020年4月,刘金明被双开,其被指甘于被“围猎”,乐于当“内鬼”;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


2020年11月,刘金明受贿3166.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贾奇珍于2003年10月进入原内蒙古银监局,先后担任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底,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2019年12月,贾奇珍被查,2020年6月被双开,他不仅长期默许、纵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还搞权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20年12月,贾奇珍受审,其被控受贿5000余万元。


柴宝玉并无公开简历,据媒体报道,刘金明出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期间,柴宝玉是当时的包头银监分局副局长。2012年,柴宝玉调任原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主任,随后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


在今年第2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银保监会、内蒙古:揪出“硕鼠” 护好“玉盘”》一文披露了上述六人的关系: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文书摆在了刘金明的面前。刘金明曾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一个多月后,贾奇珍、柴宝玉被同时留置。2020年6月4日,专案组对薛纪宁、宋建基和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至此,包商银行系列腐败案件全面揭开“盖子”。


文章还披露,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准入监管也是避实就虚,还蓄意拔高监管评级,对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肆“放水”,为包商银行的野蛮扩张大开方便之门。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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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编辑/马晓晴


凉山州商业银行被骗9300万贷款,归还金额不足600万,幕后“内鬼”竟是风控主管

15次从银行骗取贷款9300万元,实际归还金额不足600万。


7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责任人、资金中介朱皓,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涉案的银行“内鬼”等多人另案处理。


骗贷93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至2013年底,被告人朱皓与**利(另案处理)、曾溢(另案处理)、毛某(另案处理)、邹仲宇(在逃)、谢某2等人为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的贷款,与担保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毛某等人共谋后,采用无实际经营场所和具体经营业务的贷款主体,由朱皓伪造相关贷款资料,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9300万元。


凉山州金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报告、审计鉴定补充报告、贷款本息归还情况表显示,本案的贷款主体共骗得州商行贷款9300万元,案发后尚有本金8772.35万元未归还。


上述骗贷共计15次,单笔金额最高达2000万的一笔,未做任何偿还。


对风控严格的银行机构来说,如此大规模多次骗取贷款,这些人到底是如何得逞的?


15次如何得逞


判决书中披露了事件来龙去脉:2012年底,**利、曾溢、毛某想从银行获取贷款,遂联系朱皓帮忙找贷款主体,并在款贷下来支付朱皓10至20万元报酬。


朱皓本人也没有大量可贷款主体,于是开始借他人身份证成立新公司,到凉山州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朱皓供述,部分贷款身份证是曾溢、毛某等人找来,委托其成立公司并向银行贷款,部分使用自己亲属的身份证成立公司贷款。


其中一名证人王某证实:“2012年10月左右,我将身份证给了朱皓注册一个公司,注册公司后不久,朱皓叫我一起到州商行签字,我得知朱皓利用我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贷款后不愿意签字,朱皓一再保证贷款和利息不需要我负责,我才签了字。”


“内鬼”浮出水面


注册新公司冒名贷款的把戏,能轻易骗过银行风控审核,必然少不了“内鬼”协助。


毛某就是这个“内鬼”。根据毛某简历,其于2008年5月进入凉山州商行工作,先后任州商行西昌支行行长,州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主任,州商行风险管理部主管,直至2017年5月免去风险管理部主管职务。


毛某证言:我帮助**利在州商行办理的贷款,贷款主体都不是**利本人,贷款资料基本上都是伪造的,贷款也没有按照贷款资料上的用途使用。**利贷款都事先找我说好,如我没有异议,**利就去找贷款主体,伪造贷款资料交银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按流程逐级上报,我主持审贷会通过后就放款给**利


与骗贷人同流合污后,2013年11月份,毛某也准备从凉山州商行贷款出来投资,随即找到朱皓借身份证骗取贷款。


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4日,被告人朱皓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邹仲宇目前在逃,**利、曾溢、毛某等人将另案处理。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皓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虚假的贷款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及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一审判决,对朱皓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前罪犯信用卡诈骗罪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15次从银行骗取贷款9300万元,实际归还金额不足600万。


7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责任人、资金中介朱皓,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涉案的银行“内鬼”等多人另案处理。


骗贷93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至2013年底,被告人朱皓与**利(另案处理)、曾溢(另案处理)、毛某(另案处理)、邹仲宇(在逃)、谢某2等人为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的贷款,与担保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毛某等人共谋后,采用无实际经营场所和具体经营业务的贷款主体,由朱皓伪造相关贷款资料,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9300万元。


凉山州金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报告、审计鉴定补充报告、贷款本息归还情况表显示,本案的贷款主体共骗得州商行贷款9300万元,案发后尚有本金8772.35万元未归还。


上述骗贷共计15次,单笔金额最高达2000万的一笔,未做任何偿还。


对风控严格的银行机构来说,如此大规模多次骗取贷款,这些人到底是如何得逞的?


15次如何得逞


判决书中披露了事件来龙去脉:2012年底,**利、曾溢、毛某想从银行获取贷款,遂联系朱皓帮忙找贷款主体,并在款贷下来支付朱皓10至20万元报酬。


朱皓本人也没有大量可贷款主体,于是开始借他人身份证成立新公司,到凉山州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朱皓供述,部分贷款身份证是曾溢、毛某等人找来,委托其成立公司并向银行贷款,部分使用自己亲属的身份证成立公司贷款。


其中一名证人王某证实:“2012年10月左右,我将身份证给了朱皓注册一个公司,注册公司后不久,朱皓叫我一起到州商行签字,我得知朱皓利用我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贷款后不愿意签字,朱皓一再保证贷款和利息不需要我负责,我才签了字。”


“内鬼”浮出水面


注册新公司冒名贷款的把戏,能轻易骗过银行风控审核,必然少不了“内鬼”协助。


毛某就是这个“内鬼”。根据毛某简历,其于2008年5月进入凉山州商行工作,先后任州商行西昌支行行长,州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主任,州商行风险管理部主管,直至2017年5月免去风险管理部主管职务。


毛某证言:我帮助**利在州商行办理的贷款,贷款主体都不是**利本人,贷款资料基本上都是伪造的,贷款也没有按照贷款资料上的用途使用。**利贷款都事先找我说好,如我没有异议,**利就去找贷款主体,伪造贷款资料交银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按流程逐级上报,我主持审贷会通过后就放款给**利


与骗贷人同流合污后,2013年11月份,毛某也准备从凉山州商行贷款出来投资,随即找到朱皓借身份证骗取贷款。


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4日,被告人朱皓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邹仲宇目前在逃,**利、曾溢、毛某等人将另案处理。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皓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虚假的贷款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及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一审判决,对朱皓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前罪犯信用卡诈骗罪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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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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