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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斯民小学的上课时间到了。
去看桃花,看看一场春雨后桃花的花苞怎样绽开,争论压弯的桃枝更像一把剑还是三角龙的犄角。去种地,观察一场春雨后西瓜苗的长势,实验羊粪和剩菜哪个更适合用来堆肥。感受春天,去涨水的小溪抓螃蟹、逮鱼,再摸两块石头做美术课的画板。
传统公立教育的语境里,时间被精确到分秒,准确得像一个节拍器。但在斯民小学——一所浙江山里的公立小学,孩子们却可以用一整个下午剥开一朵花瓣,在教室里静静画一幅画。
斯民小学的孩子们正在野外上课。受访者供图
这并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教育乌托邦,也和自然教育圈曾流行的“在家上学”潮流有着完全不同的理念,一切改变发生在一所曾面临生存危机的公立乡村小学,这是一次体制内部生发出来的尝试。
改变的初衷有些迫于无奈:学生减少,撤校在即,校长斯剑光想用特色的教育留住孩子。改变的效果却出乎意料,有大城市的家长带孩子来到这里“逃避内卷”,也有推崇自然教育的家长带孩子来到这里找寻理想的教育理念,也有人看到媒体报道后慕名而来,想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
在这个被反复讲述的结果背后,斯剑光知道这场改变有多艰难,他把这概括为“一连串的偶然”:改革的决心、理想者的加入、政策的倾斜、一步步传递的接力棒。他曾经觉得城市的、精英的教育才是不可避免的潮流,而现在,他想带着斯民小学,在乡村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逆流”的家长
从诸暨市区到斯宅村,汽车要驶过一段盘旋而上的山路,离斯宅村越近,路变得越窄,层层叠叠的林木挡住视线。绕过大坝,驶过浩渺的东白湖,听见溪流声时,就到了这个沿溪而建的古朴村落。
走过这里的老街巷,听不见人声喧闹,雨天人们躲进屋子,看山间云雾缭绕。到了晴天,水面泛着波光,村里的老人把新采的野菜晾晒在路旁,搬出椅子在老街上晒太阳。
这是一个逐渐变得空心化的村庄,因为地处水源保护地的上游,这里工业、旅游业受政策限制难以发展,村民多种植香榧、茶叶等经济作物,靠一间间土特产店撑起生活。过去的三十年里,“走出去”是这里的主题,学生去外面村子读书,考出镇子,在更大的城市落地生根,壮年则想尽办法去到附近城市打工,带着子女去城区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
傍晚的斯宅村。新京报记者 史航 摄
在来势汹涌的“走出去”浪潮里,任溪是第一批从大城市“逆行”到斯宅村的家长。她在一所美术学院毕业,热爱自然,喜欢植物,她说:“我想在这里让孩子找到适合自己的节奏。”
任溪的孩子齐元曾在杭州的一所公立学校读书,在老师口中是个“慢吞吞”的孩子。说是“慢吞吞”,其实齐元成绩并不差,只不过是一张卷子会比别的孩子多做十几分钟,考虑问题的时候会比别的孩子慢半拍。“但是学校不会去等他这半拍”,任溪说,后来她才知道,齐元曾多次因为卷子写得慢被老师要求重写一份,期末时整理一学期的卷子,任溪数了数,发现一共有四十多张。
那段时间每次放学,任溪在家长群里总要被老师点名,每次看到群里出现孩子的学号,她都觉得头疼,时间久了,她开始焦虑,孩子也产生了厌学情绪,变得不爱说话,丧失信心,任溪决定让齐元在家休学一年。这一年里,她去考察过杭州的私立小学,发现那里的孩子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比原来的学校还卷”,她也去过一所奉行华德福教育理念的新式学校,却发现那里禁止孩子使用电子产品,“和我的教育理念也不一样。”
认识斯民小学是从一堂特色课开始的,那时任溪的朋友林捷正尝试在斯民小学引入特色课程《认识诗经里的植物》,她带着孩子边读诗经边寻找里面的植物,“让孩子们体会到那些诗歌里的植物可以闻、可以食、可以观赏,从而发现诗歌之美和自然之美。”
诗经讲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林捷在秋日的早晨带着孩子们走到上泉溪边,看溪水缓缓流淌,岸边的植物随风飘摇,他们采下河边的禾本植物,分辨芦苇、荻、芒、芦竹和斑茅的区别,摘下细长的叶子,做成一艘绿色的小船沿溪逐流。诗经讲到“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林捷就带着孩子们来到院子里、山野间,寻找诗中所说的“薇”,用看麦娘做口哨,用拉拉藤做勋章,用采集回来的薇等植物制作植物拓印手袋。
任溪确信,这是一个“可以允许孩子慢下来的地方”。
来到斯民小学前,家长刘璐也曾想过把孩子送到国际学校或者私立小学,“更彻底地逃离内卷的环境”,但几番纠结后,她最终还是选择了斯民小学。在她看来,她想给孩子一个更快乐,更适合成长的童年,却不想让孩子在童年就决定了以后要走上一条脱离主流教育的路,“一些私立学校的课程脱离升学体系太远,孩子去了之后很难再回到体系里来,但是在斯民我们可以让孩子在宽松的环境里慢慢成长,给她自己选择的空间。”对于刘璐来说,斯民小学是一条“折中”的道路,它“能让孩子在压力下好好喘口气” 。
从无锡来到斯宅村的家长杨淑选择斯民小学,是想在乡村找到自己理想中教育的样子。她从孩子出生的头两年就有了带孩子尝试新式教育的想法,看到表弟和表妹的孩子在南京读书,“在体制里受到非自然的压迫”,她感觉有点喘不过气,“两个孩子放学后父母都在旁边陪着学习,想到这样的日子可能要持续十几年,我有点害怕,所以决定要让孩子走另外的路。”
她曾追随一家奉行“自然自主教育”理念的学校来到成都,最初,她被那所学校展示的教学场景吸引:学生们三五成群地自由讨论课本,老师在旁边耐心引导,不干涉也不强加,这让她感到了教育对孩子的尊重。她开始一边在那所学校从事宣传、后勤等工作,一边陪伴孩子读书。可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这里的教育“开始偏移,开始有了功利心”,学校为了吸引成都的家长带孩子入学,在宣传上“树标杆”,强调数学,追求超前,杨淑觉得这是对“自然自主”的背叛。
后来她带孩子从成都离开,与合伙人一起在无锡开办学堂,继续践行自己的教育理念。但这一实验也很快遇到了危机,她重视通识教育,花钱请了香港一所大学的哲学讲师给孩子上通识课,合伙人和她发了火,质疑她“花了钱却产生不了任何收益”,这段短暂的尝试最后也不欢而散。
两段城市里并不成功的教育尝试让杨淑反思,“城市里的高压力、快节奏是不是产生不了自然教育的土壤?”她把目光放到乡村里的斯民小学,在她看来,这里远离城市的快节奏,也没有很强的升学压力,她想试一试,看“自然自主”的理念能否在这片土地实现。
“来伴读的家长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任溪说,“有的小孩和我家的一样遇到厌学的问题,有的家长不认同公立学校的教育理念,也有的家长只是喜爱自然,想在这里找到一个舒适的环境。”
这些“不太一样”的家长在斯宅村碰撞出一连串的“化学反应”, 校长斯剑光协调镇政府,利用学校周边的村民空置民宿,经过简单装修改造,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出租给伴读家长,建立了一个伴读社区。这个社区本是为了解决伴读家长的住宿问题,却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家长来到斯宅村后,成了一处校外教育的田地。
斯民小学的孩子们趴在礼堂看书。受访者供图
有家长做过高中老师,每晚在伴读社区带孩子们读书,教孩子英语,有家长对传统文化感兴趣,提议在这个社区里开展“夜读经典”的尝试,还有家长做心理咨询师,周末的时候,她组织伴读家长交流,教他们排解心中的压力。
任溪是美术学院出身,她在学校兼任孩子们的生活老师,也帮美术老师带美术课,她带着住校的孩子们用芦苇玩投壶,砍下竹子做成关节灵活的竹节人,还组织起“溜村”的活动,带着孩子们了解斯宅村和斯宅村外的世界。
最近的日子,斯剑光还惊喜地发现,来伴读的家长与村里的老人格外亲,因为老人的儿孙在城里,一年见不了几次,现在突然从城里来了“儿孙辈”,新的人伦亲情替代,“地白送,菜也白送,他们终于有人陪了。”眼下,斯剑光还想帮忙解决伴读家长的就业问题,他帮家长联系附近的制茶传承人,培训家长制茶的方法,还想着和镇里争取村上店铺租金的优惠,让任溪开一间手工工作室。
城市的家长回流后,斯民小学热闹了起来,有媒体聚焦城市家长的“反内卷”实验,也有其他教育工
改变的种子
校长斯剑光今年四十五岁,他身材壮实,爱穿一身运动装,头发两侧推平,中间抓高,“打眼一看像个体育老师。”没有访客的下午,他爱坐在教学楼连廊处的木桌旁喝茶,或者扶着栏杆看操场上的孩子们嬉戏。有孩子倒立,他鼓劲“再坚持一会儿”,孩子爬墙,他远远地打手势,“上去,上去”,孩子从阶梯上跳下他也不拦着,“小心点别把树踩坏。”
熟识的老师都说他像个童心未泯的大男孩,带孩子去博物馆,孩子站着合影,他倒立着照,晚上带孩子玩“顶竹竿”,孩子用头顶,他要拿下巴试试,远看像在表演吞剑。生活老师任溪说,“孩子们倒立,爬墙,跳台阶,全都是他教的。”
斯剑光带着孩子们玩竹竿。受访者供图
“他不是那种务虚的领导”,有老师这样评价斯剑光。他不爱在会上连篇累牍地传达工作,认为那种事“微信上拉个表格就搞定了”,而是鼓励老师在开会时交流教育观点,分享和孩子们相处的故事。
斯剑光是斯民小学上世纪80年代的毕业生,清澈的上林溪,古朴的校门同样是他童年的记忆,直到现在他还记得自己小学时拿着木剑与同学在山路间追逐的场景。上世纪90年代斯剑光从诸暨师范毕业,身边的同学选择留在城区,或是去更远的地方,他却要求回斯宅村任教。
斯剑光任教的三十年恰逢城镇化加速,他目睹了乡村小学的衰落。他任校长的第一所小学在撤点并校的浪潮中被撤销,第二所小学也因生源不足关闭。2005年他竞聘到斯民小学当校长,眼看着学校从400多人减少到100多人,最后只剩60多个学生。
学生最少的那一年,20多个学生从六年级毕业,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却只有4个。“我们这里有能力走的全都走了,去诸暨买了房子,找了工作,带孩子去城里的小学读书,剩下来的孩子多是留守儿童,性格都有些沉闷。”斯剑光说,“教室空荡荡的,一句话说出去就掉到了地上,完全没有上课的感觉。”
斯剑光一度想过放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也做好了斯民小学撤校的准备,想着既然乡村衰落的浪潮不可逆转,那撤校后换到城里小学谋一份教职也不算太坏。但最终他还是放不下,赶上周末和假期,他总能看到斯民小学毕业的校友回校园里闲逛,他们有的去了杭州、上海工作,假期特意开一个多小时车来到斯宅村,只为看看斯民小学里的楸树,问问孩子们最近的情况,有人年纪和斯剑光差不多大,回到学校还顺着楼梯滑下,眼睛里有发自内心的兴奋。
斯剑光忍不住去想,这些人在外工作,买了房,接走了家人,生活的重心已经搬到了城市,这座百年的村小可能就是他们与村庄的唯一联结,“如果学校没了,以后他们回到斯宅村能去哪呢,还找得到根吗?”看着村里老人越来越多,年轻人越来越少,他觉得乡村教育像一盏灯,这盏灯不能熄灭。
该怎么做?斯剑光最开始想不出什么创新路子,但他明白,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斯民小学的历史和百年名校的招牌,是解决不了学校的生存危机的。他认定:“乡村小学想和城里的学校比师资、比成绩是很难有出路的,我们想生存下去,就要办有特色的教育。”
中国青年报2015年刊发的报道《一个家族书写的教育史》里记录了斯剑光当时的想法,那时的斯剑光已经开始尝试体系之外的教育,他带学生早读古诗文,希望把古文教育落实到课程上,“适当增加语文课课时,除省定教材外可自行选择古诗文辅助教材,放宽标准化验收的标准。”
他也从来斯民小学支教的教师身上受到启发,看到支教教师带学生到村里写生,画古民居的门楣窗棂,雕梁画栋,音乐老师带孩子们唱歌跳舞,他希望拥有聘任教师的自主权,“吸引那些有教育情怀的,愿意在乡村学校长期工作的老师到斯民小学来,结成一个志同道合的群体,这样就能慢慢改变学校的面貌。”那时他对中国青年报
后来斯剑光回忆,那段时间里,他开始广泛寻求社会力量的帮助,校友、公益组织或是各级领导来到学校,他带着访客逛校园、讲校史,在斯宅村里散步。他讲著名斯民校友的故事,讲斯民小学如何见证了近代教育的变迁。走到古宅千柱屋,他和访客聊石雕背后的典故,逛到后山,他介绍这边的罗汉松长了几十年,那边的榆木疙瘩长成了材,时间久了,斯剑光就像是村子里隐藏的专职导游。
斯民小学校园里有棵开花的楸树。受访者供图
讲完了校史,逛完了村子,回到学校的茶桌,他总不忘报告一下学校遇到的困难,缺钱、缺人才、缺创新的力量,“好像说这些都成了一种习惯,总想着说不定有人听进去了,机会就促成了。”
变化慢慢发生,一些公益组织和教育者关注到斯民小学,在这里开始多样的实验。有些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曾有社会力量在学校推广速记法,让孩子们通过背圆周率小数点后的数字来训练记忆,学生背得叫苦不迭,斯剑光坚决地叫停了这次尝试。还有人想搞传统教育,带孩子每天早晚背诵古文,斯剑光看孩子们每天背得机械,很少往心里去,也叫停了这一试验。
后来斯剑光把自己的尝试总结为“大浪淘沙”,他利用孩子们晚休、早读的时间让各种新鲜的试验进入学校,那时他还不知道什么样的路子是适合斯民小学的,但他有个直观的观测手段:“观察这个尝试是不是对孩子有利的,如果是,我们就把它融入学校的教学体系里面。”
后来,斯剑光渐渐有了模糊的标准,他总结成“乡”和“野”,乡是关于村庄,关于传统和历史记忆的教育,野是关于自然,关于想象力的教育。“大浪淘沙”了一批又一批后,那些最终留下来的成了“改变的种子”,在斯民小学生根发芽。
种下种子的人
六年级的语文老师吕淑斌是最早一批“种下种子”的老师,他今年43岁,戴金属框眼镜,头发蓬松,衬衫和毛衣穿得板板正正。他爱看电影,爱读哲学,关心新闻、时政和有趣的新事物。他津津乐道的一段记忆是上师范中专时,和室友凑钱买了台奔腾电脑,彻夜围坐着看国外的新片。那是1994年,正赶上电影的黄金时代,屏幕里关于自由、勇敢和成长的故事让他“发生了很多改变”。
后来吕淑斌成为了一名初中语文老师,在斯宅村所在镇上的中学带毕业班,日复一日地讲解提高成绩的“招式”,他有经验、懂方法也肯下工夫,“拼命地抓时间”,有几次班级里考出来的成绩比平行班高出十分,他也成了学校信任的毕业班名师。
吕淑斌带着孩子们创排戏剧。受访者供图
但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开始觉得没意思,讲一节课之前,他就知道什么是重点,什么不重要, 那些关于文学的想象和诗意渐渐消失,“我会知道我明天在干什么,我会知道我明年要干什么,我会清楚地知道我接下来每一天都会重复这样的东西。”
吕淑斌尝试过改变,他在午休时间带着学生看《赛德克·巴莱》,上下两部放了整整一周,电影放完,学生倍感震撼,但“校长着急了,家长也着急了”。校长找到他,话中有话地说,“马上要考试了,这批孩子还是要抓得紧一点。”他还尝试让孩子做课外阅读,写影评,但繁重的课业压力下,这些尝试很快就没了回响。
那段时间吕淑斌一度特别迷茫,他知道对于镇级中学的初中生来说,把成绩提高才能挤进狭窄的跃升通道,走出乡镇,而学习答题的招式,提炼重点才是这条路的走法。但吕淑斌心里又总告诉自己,“真正的语文教育应该给孩子更多。”
直到后来吕淑斌结识了斯剑光,空闲的时候他总跑来斯民小学喝茶、写毛笔字、看着校园里开花的楸树和远方的南山发呆。他觉得“斯民小学的安静和那段时间的心性恰好相符”,也在和斯剑光的交流里渐渐意识到,这位校长正在寻求改变,而这所小学,恰恰有让他施展的空间,后来他打趣:“过了几年,终于把自己从初中老师聊成了小学老师。”
他开始尝试成绩之外新的评价体系,“把关注点放到孩子本身。”吕淑斌随身带着一叠稿纸,没课的时候,他就坐在桌旁,记录每一个孩子的故事,他说自己在给教过的每一个孩子“建档案”,一份属于私人记忆的,在主流评价体系之外的档案。六年级的蔡杭剑活泼淘气,总搞破坏,但抓螃蟹是一把好手,吕淑斌给他的档案取名“蔡杭剑-螃蟹天敌”,他写下“蔡杭剑干活的时候总有使不完的劲,出不完的力量”。爱画画的映漪在书法课上发挥想象力,把繁体字化成了水墨画,他记下这一创造性的举动,在笔记上写“真好,天生的艺术家就在我身边”。
后来他开始把学生带到村子里上课,语文课讲写作,他带孩子们走到古屋,拿出前人写过的文章,让孩子们在一样的环境里感受写
在斯民小学的六年让他看到了一种“平衡”的可能,曾经他在初中的教学中发现不少学生的作文空洞无物,缺乏生活经验。来到斯民小学,带着学生外出上课、走进自然后,他发现学生的作文不再无聊,字里行间融入了很多生动的体验和感受,学习状态和心态也明显好了起来。更重要的是,斯民小学并没有与主流的升学体系脱轨,这里不仅是在进行一场融合实验,也是个“可进可退”的地方。
六年时间过去,吕淑斌觉得自己已经不再像在初中任教时那样迷茫,斯民小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对教育的想象。
但那些曾经困扰着他的矛盾仍然存在,对大多数普通的乡村孩子来说,成绩依旧重要,路径依旧狭窄,提高分数、考上好的中学仍然是走出乡村,去到更大世界的主要通道。即使是在已经相对脱离竞争环境的斯民小学里,仍有家长和孩子对成绩和考试抱有焦虑。他承认斯民小学的变革是“一连串的偶然”,有着太多变量和偶然因素,很难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复制,在更多地方,另一种教育的可能性还没有打开。
这不是“乌托邦”
更多的变化在斯民小学发生后,校长斯剑光的思路渐渐清晰了起来,他在发表的文章中这样总结现在的“斯民模式”:利用斯民小学特殊的优势,以及斯宅村的丰饶资源,建设一种新的学校教育和课程模式。具体设想为:上午学习国家课程规定的学科知识,下午开展由学校、家长、社会机构三方共建的美育课,如书法、绘画、雕刻、音乐、建筑、自然植物等。全校学生数可控制在120人,即每班20人。 “我相信,这样的教育模式,会吸引一些对教育有追求的城市家长,也能为乡村孩子在家门口提供高品质的教育,进而为他们未来的人生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斯剑光给自己的教育设想加上了“学好文化课”的前提,他并不同意把斯民小学的变化总结为“反内卷”,也不认为斯民小学是个可以逃避教育问题的“乌托邦”,他始终强调斯民小学教育里“体制”的一面——斯民小学有考试,有基础性课程,有教育部门调过来的“诸暨唯一一个小学数学特级教师”,那些尝试和改变也多是利用课程体系里的劳动课、科学课、综合实践课程、拓展课进行。斯剑光说:“我们只是在体系里寻求改变,步子跨得大了一点。”
但斯剑光和斯民小学的老师们也常常感到这“多跨的半步”带来的撕扯。怀揣着各种教育理念的家长涌入斯民小学后,学校的生存危机解决了,但发展的道路仍然充满未知。有的家长毕业于自然教育学校,带孩子来就是为了“让孩子放松”,他们和斯剑光建议开设更多的拓展课程,引入成体系的美育教育。也有家长来到斯民小学是为了“让孩子找到节奏更好的学习状态”,他们则要求斯剑光更重视文化课教学,多和家长沟通孩子的成绩。吕淑斌时常感到,孩子多起来后,学校陷入了“既要,又要”的窘境,一些老师也和斯剑光反映,说他对家长的要求响应得有些积极,打乱了原本的秩序。
这样的“撕扯”还发生在招生的决定上,随着关注度越来越高,更多的家长打来电话咨询斯剑光能否带孩子入学,有的孩子出现了心理上的问题,有的孩子患有先天性的疾病,斯剑光有时觉得“一个学校应该包容各种各样的孩子”,有时却也怕这些有一点“特殊”的孩子干扰了学校的上课秩序,“我最近一直在想我们招生的边界应该是什么。”
从斯民小学毕业后该怎么办?这是所有“逆流”来到斯民小学的家长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孩子在充满快乐和各种教育尝试的环境里长大,但终究要面临升学,要去到另一个教育环境。
刘璐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她打算在孩子毕业后送她去国际学校,再念国际高中,然后出国留学,走一条清晰的道路。但家长邱云却为此感到焦虑,她担心孩子会适应不了公立初中的节奏和压力,曾和几位家长向斯剑光提出过“在斯宅村建立一所初中,接纳斯民小学的毕业生”的想法,但出于政策和成本的考虑,这种设想很难实现。
吕淑斌和斯剑光在茶桌聊天。新京报记者 史航 摄
校长斯剑光认为,他在尽力打造一种慢节奏的、亲近乡野和自然的教育环境,“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有健康的心态和快乐的童年,我相信他们升学之后也是能应对各种挑战的。”吕淑斌也觉得“好的童年能够治愈人的一生”,认为在斯民小学毕业后的学生能够有更多力量去抵御压力。但目前为止,还尚未有从城市回流到斯宅村的学生从斯民小学毕业,这些假设还没有一个可供观察的样本。这些理想的期待,有待时间检验。
斯剑光不避讳这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他说:“我们现在的尝试是初级的,是很脆弱的,还需要探索和扶助。”一些乡村小学面临的困难在这里仍然存在,斯民小学的英语、语文都要一个老师上几个年级的课,科学老师甚至一个老师要带六个年级,美术老师怀孕,美术课就不得不由任溪代课。
任溪发现,想在这样的环境里引入美育课程格外困难,她带着孩子上手工课,一个人面对十几个淘气的孩子,没有助教,这边还没讲完那边的孩子就围了过来,让她力不从心。还有家长对教师的流动产生了担忧,“有的老师过几年就会调回到城区,那可能相应的改变也就消失了。”
“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好的尝试在斯民小学形成一个体制。”斯剑光说,但现在,他还无法具体描述这是个怎样的体制,又怎样在这所乡村小学实施。“斯民小学教育的特色是什么?”有时,访客问出这样的问题,斯剑光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但这位敢于尝试的校长有信心让这所学校再次发生改变,摆脱了学校的生存危机,他“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办得更有特色,更成体系”。面对访客的问题,斯剑光也在思考,比起归纳出一个名词,概括出一种理念,他更在乎的是自己是不是给了学校有足够开放的土壤,斯民小学的教育是否还能有更多可能。
连廊处的茶桌是斯剑光最常和老师们交流的地方,有时他作为倾听者,两名语文老师在桌上讨论如何带学生开展课外阅读,他在旁边端着茶杯静静听,时不时问一句“需不需要什么帮助?”“用不用我争取捐赠书目?”“要建个图书角吗?”
有时他也参与进讨论,新京报记者到斯民小学的那天,他和吕淑斌在一起喝茶,正讨论着要不要给学生更多自主的权利,决定校史馆的布置,给教学楼起一个新名字,两人一拍即合。可以预见,一个新的尝试很快又将在这所学校落地。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任溪、齐元、杨淑、刘璐为化名)
记者 史航 实习生 金芷怡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
【特别关注】
光明日报记者马玉安、王传军
连日来,中国两会的召开成为海外华文媒体和华人华侨热议的话题。他们在感受中国经济向好态势而备受鼓舞的同时,也对中国未来的长足发展充满新的期待。
《日本华侨报》网在“学习天地”栏目,以视频方式播出“两会专题”:“十年,习近平的两会声音”“十年,习近平的两会瞬间”,近距离感受和深度观察两会。
《日本华侨报》在“中国问题评论专栏”围绕中国军费增额发表评论。评论指出,3月5日,在中国两会公布2023年国防预算开支约为15537亿元,较上一年增长7.2%的消息后,一些日美媒体又老调重弹炒作起了“中国威胁”。
评论说,中国国防开支的适度增长,总体上是适当且克制的。与美国等国家相比,中国国防费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军费占GDP比例一直低于1.5%,而根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的数据,美国、印度、英国等国家的军费占GDP比例都高于2%,特别是日本还计划从2027年度开始将防卫费占比提升至GDP的2%以上。鉴于占GDP比重总体偏低,所以中国国防开支的适度增长是合理的,一些日美媒体完全没理由说三道四。
评论认为,中国国防开支的适度增长,是为了有效应对各种威胁挑战。近年来,中国周边安全形势日趋复杂。面对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客观上要求中国保持适度的军费增长,通过不断增强国防实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评论强调,中国国防开支的适度增长,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中国国防力量越强大,就越能为这个充满不确定因素的世界多提供一份安全感。事实证明,中国非但不是威胁,而且已经成为维护地区安全保障环境稳定的重要支撑。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从未主动挑起过一场战争,从未侵占过别国一寸土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主动裁减军队员额400余万。中国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为自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又通过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的军事现代化,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反而是维护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的积极力量。
日本《中文导报》则通过“华人新闻”“中国新闻”“新闻速报”栏目,对中国两会进行追踪报道。“华人新闻”栏目以“中国经济的向好态势”“同心奋斗、共创辉煌的远景规划”“体现大国担当的经济增长目标”为题做了报道。报道指出,中国经济向好态势未改,海外华侨华人信心受到极大鼓舞。他们关心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韧性,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经济增长政策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强力保障;“中国新闻”栏目以“两会近观”“两会观察”“一图梳理外交部长秦刚记者会”等形式进行实时追踪报道;“新闻速报”栏目重点报道了全日本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贺乃和列席全国政协会议的有关情况。参会期间,贺乃和代表日本全华联提交了涉及海外华文教育和对涉侨部门的建言。
肯尼亚中华总商会会长、中肯集团董事长卓武向记者表示,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了当前中国发展面临的内外挑战与机遇。从外部环境看,全球通胀仍处于高位,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美国“拉帮结伙”在高科技等诸多领域对华全面打压遏制力度不断上升。就内部环境而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需求收缩”替换成“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因此,他个人认为中国需求已在逐渐恢复。
卓武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目标设定为5%左右,体现出“企稳”的平和心态。中国有个成语叫“厚积薄发”,经历了三年疫情,经济需要一段时间稳固筑底,这也是为了后续能够更好的发展。“我坚信,随着2022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调整,2023年经济发展相对疫情三年会迎来一个比较大的提升。”卓武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这对非洲国家尤其是肯尼亚来说,在设备技术转移等方面可能存在比较大的机遇。肯尼亚是东非地区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具有比较完善的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力保障了肯尼亚的基础教育普及率。该国35岁以下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达70%以上,随着近年来肯尼亚高校数量的增加,高等教育入学率也高于区域平均水平,能够提供满足一定技术要求的年轻劳动力需求。在中国将制造业技术作为发展重点的背景下,将一些制造业技术、设备向肯尼亚转移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同时,肯尼亚的国际投资回报率也处于较高水平,适合中国民间资本进行投资。肯尼亚也是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非洲国家之一,这将为未来中肯两国合作共赢创造条件和机会。
埃塞俄比亚中国商会副会长、中土埃塞俄比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重凤说,今年是中共二十大开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中国政府如何恢复和发展经济等是海内外都非常关注的议题,今年两会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都显得非常重要。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将2023年的经济发展目标确定为5%左右,并提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包括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等,这些目标及重点的设计,既提振了信心,又指明了方向,让我们都对中国未来发展充满期待。埃塞俄比亚是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亚吉铁路是中非合作、中埃塞合作的旗舰项目,运营五年来,亚吉铁路正成为埃塞、吉布提两国的国民经济大动脉和东非高原的生命线,中国土木有幸参与了亚吉铁路的建设和运维。随着持续两年的国内冲突目前已经结束,埃塞政府正努力推动战后重建及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向好及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必将为中埃塞两国合作以及埃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综合光明日报东京、亚的斯亚贝巴3月8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09日13版)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
(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第九版诊疗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打赢大上海保卫战,经受住了武汉保卫战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迅速果断处置有关地区发生的局部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致死率较高的病毒株的广泛流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赢得了宝贵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更加精准有效,强化学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及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防控措施,加强陆路边境口岸地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平急两用”隔离收治设施试点建设,着力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全力推进疫苗、药物等研发推广和生产保障,国产新冠疫苗药物研发取得新进展,抗疫国际合作持续深化。实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切实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确保重点产业链不被阻断。11月以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和新十条措施,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重点抗疫物资生产、调度和供应,有效遏制涉疫产品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亿多人得到诊治,近80万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为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和较短时间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三年多我国抗疫防疫历程极不平凡,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实践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重大判断、对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对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是完全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群众是认可的,成效是巨大的。
(二)实施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针对疫情反复延宕、乌克兰危机爆发等超预期因素冲击,果断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1万亿元,增长3.0%;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0%,与全球通胀水平达到40多年新高形成鲜明对比;国际收支状况较好,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7亿美元。
一是宏观调控持续创新完善。及时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有效应对超预期冲击。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安排财政赤字3.37万亿元,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保持了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用好直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性有效性。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长17.1%,有效缓解市县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流动性。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新出台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2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11.8%和9.6%。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上年多增1.36万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2.56万亿元。稳步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高效开展新出台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协调机制作用,政策协同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减负纾困力度明显加大。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超过7500亿元。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支持政策,出台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和养老托育行业的纾困扶持措施等。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做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对普惠小微贷款在第四季度的利息减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降低启动条件,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入补贴范围。
三是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加强。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落地见效,加强产运销衔接和进出口、储备吞吐调节,强化预期引导,促进价格平稳运行。坚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定位,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口粮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生猪市场调控,缓解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波动。规范价格指数行为,期货现货市场联动监管明显加强。创新构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长效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积极应对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上涨,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和价格稳定。
(三)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潜力持续释放。扎实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1 N”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制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扩投资稳消费,进一步激发国内需求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加快畅通。
一是投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并高效运转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环评、用能等要素保障和重大问题协调,做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创新设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分两批投放基金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支持的2700多个重大项目已全部开工。通过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川藏铁路全面建设取得良好开局,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白鹤滩至江苏、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运行,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陆域部分)、平陆运河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开工建设。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盘活老项目、投入新项目,促进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已累计发行上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24个,总发行规模超过780亿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国实际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5.25万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元,增长5.1%;其中,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
二是促进居民消费逐步恢复。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阶段性对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688.7万辆,比上年增长93.4%,市场渗透率达25.6%,产销量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促进网络消费,推动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接触性行业逐步回暖。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达13.79万亿元。
三是经济循环进一步畅通。制定实施“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统筹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支点城市 骨干走廊”现代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重点项目,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成立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保障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四)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供给体系质量稳步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韧性持续增强。
一是创新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巩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涌现,C919大型客机获得型号合格证并交付首架飞机,ARJ21支线客机实现百架飞机交付,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神舟十四号和十五号载人飞船、“夸父一号”太阳探测卫星成功发射,国产10万吨级大型渔业养殖工船成功交付,首艘自主研发的电磁弹射航母福建舰下水。
二是实体经济根基巩固壮大。深入实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举措,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多措并举促进制造业投资不断增长,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升。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持续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化工产业转移更为规范有序,乙烯等关键化工品自主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提升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服务能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是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政策文件,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东数西算”工程全面实施,国家算力网络加快构建,加强对枢纽节点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的政策支持,深入推进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云用数赋智”水平不断提升。信息通信设施加快发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全球领先,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累计建成231.2万个,占全球总数的60%以上。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千兆城市已超过110个。实现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外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层次持续拓展。
一是市场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成效显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稳步扩大,扎实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破除了一批典型市场准入壁垒。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不同类型要素改革举措协同配合机制逐步完善,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深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纵深推进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顺利完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持续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梳理推广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典型做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深化电力、煤炭、水资源等价格改革,建立大型风光基地支撑调节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完成第三监管周期省级和区域电网输配电、抽水蓄能电站定价成本监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面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绿电绿证进市场,深化电网企业设计、施工改革。“X 1 X”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加快推进,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油品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加快落地。
三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推动各地区加快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出台实施。深入开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福建等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稳外贸稳外资成效明显。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提升。增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政策措施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港口收费,持续做好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工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修订发布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扎实成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配套设施、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开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成功举办。多双边经贸合作务实开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协定谈判有序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正式启动。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2.1万亿元,增长7.7%;服务进出口总额5.98万亿元,增长12.9%;实际利用外资189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
五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商签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2022年末,已与15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继续深化,境外投资成果丰硕。中巴经济走廊实现高质量运行。积极推进中蒙俄三国合作,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开通运营。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在交通运输等领域合作。中老铁路运营平稳,中泰铁路、匈塞铁路和雅万高铁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推进,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与15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备忘录,共建一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保障中欧班列安全高效畅通运行,已累计开行超过6.5万列,运送货物超过600万标箱,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00多个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一批重点铁路、港航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统筹做好重大境外项目建设和风险防范,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项目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顺利收官,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向好。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达到13731亿斤,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夏收油菜籽实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任务总体完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1亿亩,累计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完成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300多万亩。加强酸化、盐碱化等退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建设,着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积极推进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生产服务外包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细化实化帮扶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持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推动各类政策、资金、资源向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倾斜,开展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用好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岗位等,带动脱贫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每个脱贫县都培育2-3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大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力度,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33万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推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和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大,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强化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现有行政村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快递服务覆盖率达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重点工程,加快完善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开展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
(七)扎实推动重大战略部署落地,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加快构建。
一是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批央企、医院、高校等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津冀港口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轨道上的京津冀”更加便捷。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污染治理“4 1”工程成效明显,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进展良好。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加快建设,设施联通和规则衔接不断深化,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创与产业融合发展,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协同发力的创新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出台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五大攻坚行动稳步推进。
二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地区发展协调性持续提升,400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保护发展稳步推进。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系列专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持续巩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东部地区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加大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新进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稳步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强国建设加快推进。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实施,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完成,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开展。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1 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一批都市圈有序培育。出台实施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向乡村延伸覆盖。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动资源节约,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拓展。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累计2.07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加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扎实推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启动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3%;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提高到87.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0.7%。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 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制定出台,“碳达峰十大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坚持“先立后改”,加快建设先进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突破12亿千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沙姆沙伊赫大会各项谈判磋商,推动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三是节能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节能目标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出台,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得到切实保障。设置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进一步加强。加快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1%。
四是绿色产业体系快速发展。研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广。国家节水行动持续实施,开展2022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推动沿海缺水城市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逐步提高。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已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印发实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扎实做好粮食调控工作,加强粮食进出口调节,合理安排政策性粮食库存销售,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化肥特别是钾肥供应保障。粮食进口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粮食进口
二是能源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应对极端高温干旱等严峻挑战,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时段能源供应总体平稳。煤炭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电煤供应稳定保障。强化煤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发挥大电网优势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互济支援,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供电紧张形势得到大幅缓解。大力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大,探明储量规模提升,投产达产进度加快,石油天然气稳定供应基础不断夯实。组织各地和上游供气企业完成全年及供暖季天然气合同签订,民生用气需求得到保障。推动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工建设。
三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风险识别、预警、处置机制,形成多层次监测体系,提升风险及时识别发现、精准有效处置能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风险应对能力持续提升。大力开展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构筑安全稳定、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四是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稳妥处置房地产、地方中小银行、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积极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不断完善,“信易贷”模式深入推广,助力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十)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是稳就业促增收取得扎实成效。实施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大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增加稳岗扩岗补助,全年为企业减负4961亿元。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支持地方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落实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创业支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支持地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有序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9%。
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学前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学前教育短板不断补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5%、91.6%,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和研究生招生超过1130万人。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深化产教融合,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断优化,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启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不断加强。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得到加强。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推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平稳起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规划布局基本完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铺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疾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全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继续扩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省会城市等重点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应急救治设施。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年末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3亿人、2.38亿人、2.91亿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实施,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医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城施策优化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全国开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5万套(间)。
五是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序推进。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中华文明探源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印发实施,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不断丰富。支持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公共营地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建设。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启动建设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总的看,我们主动作为、应变克难,2022年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粮食能源生产稳步增长,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但伴随新冠病毒变异和全球疫情变化,国内疫情反复延宕,导致消费收缩、经济循环不畅;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乌克兰危机使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全球粮食和能源供需失衡、通货膨胀高企、保护主义加剧等交织叠加,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调整外溢效应显现,持续冲击影响我国发展。在这样异常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经济实际增长以及与经济增速相关的部分指标,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由于能耗水平较低的服务业增速大幅放缓,对完成能耗强度下降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带来较大影响。
过去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受住了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有力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创新和加强宏观调控,“十三五”规划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外汇储备第一大国等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5年来,我国经济年均增长5.2%,明显高于同期世界2.3%左右的平均增速;国内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12万亿美元增加到18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8800多美元增加到1.27万美元,已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与高收入国家门槛的距离进一步缩小。特别是疫情暴发三年来,我们采取有力有效应对举措,在“六稳”基础上明确提出并强化“六保”,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三年经济年均增长4.5%,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领先水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研发经费投入稳居世界第二,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超级计算、卫星导航等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主要农副产品保持稳产高产;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6%、7.9%,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潜力不断释放。基础设施网络持续完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白鹤滩水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运行。建成世界上最现代化的铁路网和最发达的高铁网、全球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网络。万吨级以上泊位数、内河航道通航里程位居世界第一。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深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日益提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持续深化,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4.1%,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75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面临超预期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上述成绩,殊为不易,值得倍加珍惜。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充分彰显,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有效防范化解了面临的风险挑战,有力激发释放了发展的潜力动力,实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处在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国际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和地缘冲突加剧全球政治经济风险,粮食、能源安全问题突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遇严重冲击,发达经济体紧缩政策累积效应不断显现,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全球金融市场风险加大,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总量性、结构性、周期性矛盾问题进一步暴露,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一是总需求不足问题仍较突出。制约消费恢复和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制造业投资增长支撑不强,房地产投资恢复增长面临挑战,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仍然偏弱。一些地方由于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对基础设施投资也形成较大制约。世界经济下行叠加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贸易增长放缓,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保持出口稳定增长难度加大。二是供给面临的结构性约束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仍待提升,部分基础原材料、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等“卡脖子”问题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卡点堵点仍然较多。粮食稳产仍有不确定性,部分农产品和农资供求处于紧平衡态势,国际粮价仍高位运行,向国内传导的风险依然存在。煤炭供求形势仍然偏紧,天然气保供压力较大,极端天气下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还需提升。全社会用能刚性增长压力较大,能耗强度降低还面临不少挑战。三是重点领域风险可能交织放大。金融风险处于易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跨国境、跨市场、跨领域风险关联性明显增强。一些地方经济恢复困难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亟待规范管理。社会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仍较严峻,极端天气及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风险犹存。四是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高校毕业生再创历史新高,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严峻。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持续促进居民增收难度较大。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供给短板仍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需提升。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持续改善基础尚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加强。五是市场预期还不稳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居民消费意愿谨慎,企业发展信心不足与市场需求不振可能形成循环弱化。此外,工作中多目标多政策统筹协调仍不到位,在短期波动中把握长期趋势、在发展中解决两难多难问题、在复杂局面中及时化解重大矛盾风险的能力仍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一刀切”、脱离实际的现象仍有发生,应对疫情冲击过程中有些方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直面困难挑战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不断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证更为完善、物质基础更为坚实、精神力量更为主动,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前途光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斗,我们完全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推动经济实现整体好转、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重点把握好“六个统筹”:一是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倍加珍惜三年抗疫斗争的重要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和举措,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抓好重点群体防控和救治,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二是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以质取胜,以质开拓市场空间,在提高质量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三是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穿经济工作全过程,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充分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四是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坚持系统观念和实践标准,增强全局观,加强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偏差,清理和废止有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五是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更有针对性地加快补上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坚持以我为主实施宏观政策,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六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既要做好当前工作,努力取得好的成绩,又要前瞻性思考,把握战略主动,为今后发展做好衔接。
(二)主要预期目标。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充分把握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充分估计内外部环境的严峻性和不确定性,统筹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主要考虑: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到2035年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须在提高质量效益基础上长期保持合理经济增长,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二是体现了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要求,有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提振信心,引导预期,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三是同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相适应,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虽然超预期影响仍在、外部不确定性较多,但只要政策聚焦发力、工作加倍努力、各方齐心协力,这一目标经过奋斗是可以实现的。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关于城镇新增就业:主要考虑是2023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规模仍然较大,其中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158万人,实现1200万人左右的城镇新增就业,是稳就业的基本要求。关于城镇调查失业率:主要考虑是2023年就业压力仍然较大,5.5%左右的预期目标体现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考虑到2023年经济持续恢复,稳就业政策落实落细,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主要考虑:综合输入性通胀、翘尾等因素,预计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压力仍然存在,但当前我国工农业产品供应总体充裕,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设为3%左右,有利于保持政策目标的连续性,稳定市场预期,同时也留有适当余地。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主要考虑: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夯实消费基础、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支撑。随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2023年居民收入增长有望继续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主要考虑:今年世界经济贸易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的竞争将更趋激烈,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稳定外贸外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需要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上下更大力气。随着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全产业链优势继续显现、区域经贸合作持续深化、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等,经过努力,稳外贸稳外资、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是可以实现的。
——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要考虑:统筹考虑国内粮食消费需求、综合生产能力、全球粮食市场变化等因素,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需要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主要考虑: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工业和居民用能将保持刚性增长,为体现对节能工作的引导约束,并考虑到“十四五”统筹考核的要求,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目标设定为降低2%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并强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三)主要宏观政策取向。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2023年赤字率拟按3%安排,比2022年提高0.2个百分点;赤字规模3.8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殊困难行业的支持。拟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1500亿元,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注重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有效衔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更多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满足宏观经济运行实际需要,稳定市场预期,防控金融风险。2023年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基本匹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力度,将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执行期限延长。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提高重大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
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对接,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坚守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筑牢安全基石。
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竞争前沿,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领产学研深度融合,利用市场优势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效能。推进人才引进、培育、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基础学科和紧缺类学科建设,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能力。
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牢社会保障网,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医疗资源。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
2023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不少,实施宏观政策需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注重围绕经营主体需求施策,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与2022年宏观政策有效衔接,并靠前安排,力争尽早出台实施。强化规划政策协同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促进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价格、环保、区域等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汇聚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合力。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政策预研储备,丰富政策工具箱,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强化煤电油气运调节,压实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强化社会预期引导和管理,做好政策解读,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振市场信心。
三、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2023年,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着力做好十方面重点工作。
(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抗疫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四方责任”,盯紧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扎实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强化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夏季、秋冬季等重点时段疫情走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准确作出预警并采取必要的紧急防控措施。科学谋划疫苗接种工作,促进老年人接种率持续提升。着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护和救治工作。推动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农村,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补齐农村疫情防控短板。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推动重症救治资源扩容和改造。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大城市在辖区内的山区县(区),按照“平急两用”的思路,改造建设一批民宿、乡村旅游酒店等设施。
二是加强医疗物资生产储备保供。持续抓好重点医疗物资的生产、调度和供应。完善储备制度和目录,巩固完善人员、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切实解决好基层一线能力、药品、设备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加强精准投放,强化供需衔接,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保供顺序,切实保障医疗机构用药,优先满足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支持社区和高校、企业等备足需求,强化对空巢家庭、失独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药店和互联网平台作用,提高药品投送分配效率。开展价格和市场秩序检查,保障抗疫药品“不断供、不涨价”。加大药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力度,牢牢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攻关,积聚各方力量提升生命健康科技水平。
三是加快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习健康卫生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治理,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常态化开展病媒孳生地清理,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加快完善医疗卫生和环境基础设施,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不断筑牢重大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和环境基础。
四是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组建县域医共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中医药传承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能力建设。
(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一是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打造内容丰富、品质精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消费供给体系,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不断壮大消费热点。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场站、居住区等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予以支持,持续开展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城市微旅游、乡村旅游和短途周边游。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进即时零售、直播电商、云展会等新模式健康发展,拓展沉浸式交互式购物体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引导培育信息消费。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智慧景区、旅游城市和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高水平办好2023年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中国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国潮品牌消费繁荣发展。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800亿元,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向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安全以及民生等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好国家层面的大事、难事、急事,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建设。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经验,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扩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盘活存量资产。加强项目储备,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持续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投资法规的统一性和协同性。深化投资在线平台创新应用,建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
三是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川藏铁路、沿江沿海高铁、国家水网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西部陆海新通道、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开发建设,推进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加快沿边国道G219线、G331线待贯通路段建设,推进中西部铁路、长江黄金水道、过江通道、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快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建设,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融合和算网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补齐短板、加固长板,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原始创新策源功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有效运行,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瞄准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自主开源技术等迭代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科创板。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培育创新文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修订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快联合重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优化乙烯等石化产业布局,促进化工产业有序转移和安全发展,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推进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和一流石化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巩固新能源汽车、5G、光伏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生物经济、北斗产业、氢能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航空航天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发展智能建造。研究制定推动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研究制定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交易市场等基础制度配套政策文件,加强开源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举措,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商兴农”。着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化水平,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开展双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
四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强链补链行动,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锻造一批产业链长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国内矿山项目建设,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物流保通保畅统筹调度,切实保障能源、粮食、医疗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完善多层次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风险及时精准识别、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攻坚,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制定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确定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并推广第二批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扎实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继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以重点任务落实和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加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局面。进一步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重大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先行示范区等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头遵守契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清理修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不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制定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工业园区等营商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推动建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质效。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四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重点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引导大型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改进普惠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和服务当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完善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开展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稳步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送电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优化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部分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校核,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探索分类监管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支持政策,主产区要巩固提升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要挖掘空间增加产能,主销区要确保自给率不再下滑并有所提高。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强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能力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实施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做好粮食库存销售安排。合理制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措施。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国家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持续完善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粮食、棉花、食糖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完善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开展优质饲草和生态草种业攻关,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壮大。制定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继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推动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加大以工代赈政策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开展消费帮扶专项行动,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
三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做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和认定工作,健全乡村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四是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薄弱环节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区域布局,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拓展国家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完善支持东北全面振兴政策举措,支持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提质增效,更好维护国家粮食、生态、能源等安全。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充分发挥对全产业链的稳链固链强链作用。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推动安徽更好发挥连接中部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作用,推动江西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更好发挥国家级新区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加大力度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发展海洋经济,高水平建设海洋创新示范平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整治和污染治理“4 1”工程,推动长江干支流和重要湖库、湿地、岸线协同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大湾区创新发展步伐,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落地,促进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改革创新。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实施黄河流域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尾矿库污染“3 1”综合治理,全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中上游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宁夏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
三是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是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社保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贸易强国建设。促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加工贸易出口附加值。积极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业态新模式,更大力度支持海外仓发展。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保障重要海港、空港货运物流运输畅通。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推进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制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行动方案。扩大服务贸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积极发展数字贸易。
二是做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完善外资促进服务,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和达产,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发挥好各类园区引资作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全口径外债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加强境外投资服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数字化水平。促进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谋划做好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系列重点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巩固拓展与共建国家务实合作。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小而美”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稳步拓展合作新空间,深化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扎实推进福建、新疆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保障中欧班列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不断扩大“丝路海运”等品牌影响力,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境外项目建设风险防控。筹备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持续推动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加强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金砖国家、东盟与中日韩(10 3)领导人会议、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合作。
(八)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一是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继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修订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设备更新、回收利用、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县城),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新能源设备和汽车电池、新兴电子消费品等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统筹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二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继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持续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建设美丽海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三是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统筹推进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筑牢和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统筹推进太湖等重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 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大项目示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九)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稳妥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继续做好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积极应对不良资产反弹,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密切跟踪分析国际经济金融波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风险,高度重视境内外金融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动态完善应对政策预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二是做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和铁路等运力保障。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在全国重点规划、布局一批坚强局部电网,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完善建设运行保障机制。支持国内铁矿石、钾、锂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完善油品管理体制机制。继续严控新增“煤改气”,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优化完善储备布局和设施网络,科学规划布局煤制油气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三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社会风险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实施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稳定扩大就业岗位。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挖掘基层就业机会,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兜底帮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促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是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1 N”政策体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三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支持特殊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
四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机制,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创新多样化救助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统一规范政策。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弱有所扶”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五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和猪肉储备调节,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提高城市生活物资就近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农产品、煤炭等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为保供稳价提供支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评估。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研究出台推进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研究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有序推进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家政进社区,提升基层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推动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提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继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等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提升香港、澳门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航空、创新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地位,大力发展创新科技等新兴产业,支持澳门不断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深化香港、澳门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题:未来之城 阔步走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六周年述评
新华社记者李凤双、安蓓、严赋憬、张涛
四月春暖,北京向南100多公里,白洋淀碧波荡漾,“千年秀林”绿意盎然,启动区建设热火朝天……一座现代化新城雏形显现。
2017年4月1日,新华通讯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倾注了大量心血,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领航指路、把脉定向。
6年,2000多个日夜,雄安新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一座未来之城,破土、萌芽、生长,阔步向我们走来。
(小标题)高标准,新理念——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筑造标杆之城
清晨6点56分,记者乘坐的复兴号高铁列车从北京西站准时出发,一路向南,经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50多分钟后,到达位于雄安新区雄县昝岗镇的雄安站内。
如今,每天有14对城际列车往返北京和雄安。随着对外骨干交通路网加快构建,千年古都和未来之城,日渐紧密联系、相融一体。
雄安站往西约30公里,雄安新区启动区核心地段塔吊林立,建设者在这片热土上挥洒汗水,不断刷新“中国质量”“中国速度”。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雄安新区作为北京发展重要一翼,正推动京津冀这一中国高质量发展重要一极加快崛起。
时间回到6年多前。
2017年2月2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到河北省安新县实地察看规划新区核心区概貌。在大王镇小王营村,总书记走进一片开阔地,极目远眺。这里就是规划中雄安新区起步区的核心地块。
当天中午,一场小型座谈会在安新县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战略选择,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核心是通过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大城市病”的路子。
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正是着眼深入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战略,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的关键之举。
雄安新区规划展示中心内,展板上的“1+4+N”规划体系吸引参观者目光。
2019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仔细听取新区总体规划、政策体系及建设情况介绍。总书记强调,新区首先就要新在规划、建设的理念上,要体现出前瞻性、引领性。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创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千年大计,要经得起历史检验、体现时代风貌。
雄安新区设立以来,坚持“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不要留历史遗憾”。先后有60多位院士、国内外200多个团队、3500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新区规划体系编制;以《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为统领,形成了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4个基础性规划及20多个专项规划。
“谋定”之后的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全面提速。2019年,实现以规划为重点向以建设为中心的重大转变;2020年,进入大规模建设新阶段;2021年,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和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阶段……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幅高质量发展的美好画卷徐徐展开。
打造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是设立雄安新区的初心。
新区设立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雄安新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新区,其定位首先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重点承接北京疏解出的行政事业单位、总部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2021年起,以在京部委所属高校、医院和央企总部为重点,分期分批推动相关非首都功能向雄安新区疏解。
在启动区企业总部区,记者看到,中国中化总部基地建设已进入地面以上主体结构施工,几十根钢结构柱高高竖起,八角形造型初显轮廓。这座采用白洋淀“金芦苇”设计理念的大楼,寓意生生不息、繁茂生长。
不远处,作为首家注册落户雄安新区的中央企业,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总部大楼项目主体结构进入二次结构施工阶段,计划于今年底竣工;中国华能总部加快建设,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已确定选址。几公里外,北海幼儿园雄安园区、史家胡同小学雄安校区、北京第四中学雄安校区项目已经交付,雄安宣武医院一期工程基本结束,雄安体育中心、大学园图书馆拔地而起……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新区设立各类机构140多家,其中二三级子公司90多家,新区投资
为加快项目落地实施,雄安新区设立承接企业总部、高校、医院三个专班,采用“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跟到底”服务工作机制。
雄安新区启动区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波说,指挥部设立项目推进组,把工位“搬到”工地,现场询问企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小问题当场解决,不好处理的情况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
起笔是世界眼光,落笔为时代标杆。
今天的雄安新区,城市雏形已经显现:城乡空间格局清晰明朗,城市和建筑风貌设计稳步推进,城市外围道路框架、内部骨干路网、生态廊道、新区水系“四大体系”贯通全域,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框架全面拉开。
地下之城加快成型:蜘蛛网式线缆不见踪影,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给水等配套设施,事先全部安装在已建成投运的47.6公里地下管廊里。地下管廊布设20多种、近万套前端感知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云上雄安”初步建成:在我国城市建设史上首次全域实现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建设,现实城市中的每一栋建筑、每一杆路灯,在数字城市中都一一对应。
2022年底,作为“城市大脑”的雄安城市计算中心正式投入运营,为数字孪生城市的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提供网络、计算和存储服务,营造智慧场景。
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雄安新区正绽放出勃勃生机。
(小标题)高水平,新家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造宜居之城
从启动区企业总部区向北十多公里,雄安新区悦容公园南苑南广场上,一场名为“看见·雄安”的摄影艺术展,记录着新区的蝶变。
一张张照片,定格着白洋淀里的芦苇、嬉戏玩笑的孩子和现代化的城市风貌。照片外,驻足观看的新区民众、绿意盎然的生态景观廊道、一栋栋兼顾传统与现代建筑风貌设计的安置住房,构成人、景、城交融的和谐画面。
新区规划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为这座城市的建设指明了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市民需要出发,做到疏密有度、绿色低碳、返璞归真,提供宜居的环境、优质的公共服务,有效吸引北京人口和功能疏解转移。”
6年来,描画在这张白纸上的人民底色愈加浓郁。
春日白洋淀,140多个淀泊星罗棋布。烟波浩渺的水面上,斑嘴鸭、绿头鸭等各种鸟类正在栖息、觅食。
在雄安新区雄县爱鸟护鸟协会副秘书长、雄县林业中心鸟类巡查员贾国永看来,鸟类的增多,是这片水域生态改善的直接表现。
“这样成群出现新鸟种的情况以前是不多见的,白洋淀的环境确实在变好。”去年底,贾国永拍摄到的一大群花脸鸭,被认定为白洋淀新增鸟种之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绿色、森林、智慧、水城一体的新区。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未来雄安将镶嵌在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之中,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
白洋淀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系统性生态治理,水质从劣V类提升至Ⅲ类标准,野生鸟类已达252种,较新区设立前增加46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初步恢复;
47万多亩“千年秀林”有序铺展,280多种、2300多万棵苗木在新区大地上茁壮成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4%,PM2.5较新区设立前下降了37%……
6年时光,绿意盎然、水城共融的生态格局逐渐形成,“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生态空间格局初具雏形,300米进公园、1公里进林带、3公里进森林的田园城市风光和生活正在成为现实。
安全便捷的三级道路系统,推窗见绿、开门入园的景观环境,不追求超高建筑,强调职住平衡……目前已经建成的雄安重点居住片区,1500栋住宅陆续投入使用,近12万群众喜迁新居,学校、医院、超市、公园、养老驿站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15分钟生活圈”加快形成。
雄安绿研智库最新报告显示,雄安新区民众对新区的公共服务评价及满意度明显提升。作为人民之城,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仅影响着新区百姓的幸福感,更决定着新区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走进位于容东安置区的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雄安容东分校,400米跑道的标准操场干净整洁,地理教室、历史教室、数学教室、心理咨询室等一应俱全……
2023年是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雄安容东分校校长胡友永援建雄安教育的第五年。“这五年深刻感受到雄安教育的不断发展,也感受到改革创新的力量。让雄安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不容易,不简单,但于我来说,也是真正的‘诱惑’。”这位正值花甲之年的教育工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教育组组长王瑞志介绍,自新区设立以来,容东、容西、雄东片区已开办各类学校29所,近2万名回迁群众子女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教育是决定雄安新区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在硬件升级的同时,持续提升教育水平是重中之重。”他说。
“人们来雄安,除了工作,还要更好生活。中国城镇化的下半场,更加关注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雄安要去寻找各种可能性。”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李晓江说。
“水乡花县今新邑,北地江南古渥城。”雄安新区这片具有数千年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大地,正在探索现代化宜居宜业城市新的时代范本。
(小标题)高质量,新机制——坚持改革开放,打造创新之城
一座新城的建设发展,必须要尊重城市开发建设规律。雄安新区设立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建设雄安新区是一项历史性工程,一定要保持历史耐心,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
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和建设同步推进的阶段,雄安新区各项重点工作都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
总面积38平方公里的启动区,是雄安新区率先建设区域,承担着首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高端创新要素集聚、新区雏形展现的重任。
“始终牢记雄安新区作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的初心使命,推动疏解项目优先向新区启动区疏解,形成规模效应并集聚人气,将启动区打造为承载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高质量样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产业集聚、人才汇聚,是城市发展的关键。
走进位于雄县昝岗组团的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座座标准厂房已经建成,可满足企业研发、中试、成果转化需求。在悦享雄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车间里,一条生产线已安装完成,从这里组装的智能车辆将应用到雄安多个智能场景中。
“目前,我们生产的智能网联巴士已在雄安新区容东片区进行道路测试,即将纳入该片区的城市公交系统。”悦享雄安科技有限公司工厂厂长刘龙说,企业还将和一些知名高校合作,在雄安设立智能网联教学实训基地。
伴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进度加快,一批市场化疏解项目有序推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立即在北京召集管理层谋划在雄安新区加快前沿技术布局。
6年前,奇安信就在雄安新区注册了全资子公司。2022年底,新区首个标志性城市建筑群——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奇安信成为首批入驻企业。
齐向东说,随着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疏解,雄安这座新城将产生海量的数字化新场景和良好的创新环境。公司计划在雄安成立数字城市安全总部,建立数字城市网络安全研究院和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参与新区数字城市建设。
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处处长蔡佶靓是一位来自江苏无锡的挂职干部,他最近接触了100多家企业和近10个行业协会,感受到外界对雄安发展的关注。“产业一点点聚集成长,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雄安正在前进。”
产业的发展,为人才汇聚提供土壤。
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雄安创新研究院院长祝宁华领到一张“雄才卡”A卡。按照新区政策,他可以享受包括直接落户、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子女教育等14项具体支持措施。
截至目前,雄安新区首批“雄才卡”审核通过3774人,均为新区急需人才,其中38人获得A卡、588人获得B卡、3148人获得C卡。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工作组组长唐普亮说,雄安新区全面实施“雄才计划”,已先后选录招聘“双一流”高校人才3000余名,多渠道引进院士及其他高端领军人才12名,引进规划建设重点领域人才100余名,新增各类创新创业人才2.5万余名。
改革、开放、创新,是雄安新区发展的源动力。
准迁申请网络提交、电子档案信息互查、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几天时间,宝冶(北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就拿到了注册名为宝冶(雄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人在北京,‘线上迁移’免去了往返提交材料和邮寄纸质档案的周折。”宝冶(雄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史书君说。
去年7月,雄安新区在全国率先上线企业跨省迁移全程网办系统,已有20多家企业通过该系统办理了迁移业务。
协同发展本身就是一场深层次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赋予雄安新区发展自主权,只要有利于雄安创新发展的要全力给予支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到2022年,改革开放作为雄安新区发展根本动力的作用得到显现;到2035年,“雄安质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并逐步推广,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目前有关方面已出台19个改革配套实施方案,为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撑。
6年来,河北雄安新区,拔节生长,日渐繁茂。
3月27日,一场座谈会在雄安新区举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首批四所疏解到雄安新区的高校,将探索建立四校协同创新联盟,为雄安建设创新生态圈贡献力量;
3月29日,一场聚焦推进空天信息产业和卫星互联网发展的座谈会召开,意在为雄安新区打造创新高地提供重要支撑……
在国际舆论看来,雄安将成为一个对未来城市构建技术和理念进行打磨的平台。“这是一座着眼于发展的城市,是一座以人为本的城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保持历史耐心,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努力创造“雄安质量”,中国式现代化将在这里呈现更多美好场景。(完)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面临不少挑战,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一季度经济开局比较平稳,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进入二季度后,受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变化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加大,叠加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财政收入大幅下滑,4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1.3%。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出台实施,经济下滑势头得到遏制,5、6月份财政收入降幅分别收窄至32.5%、10.5%,加上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上半年大头落地,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好转,增速8月份开始由负转正、增长5.6%,9月份以后进一步回升。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科学调度国库库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匹配,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48亿元,为预算的96.9%,比2021年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613.96亿元,下降3.5%;非税收入37089.5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增加较多。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4541亿元,收入总量为228244.48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17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6.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261944.4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37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84.9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65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9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549.9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1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3.3%,主要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其中,本级支出3556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9%;对地方转移支付97144.7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7.1%(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6.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134049.9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24255.05亿元,为预算的77.1%,主要是加大力度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增加当期减收。国内消费税16698.81亿元,为预算的111.6%,主要是成品油、卷烟等行业消费税增加。企业所得税27866.45亿元,为预算的97.4%。个人所得税8953.77亿元,为预算的96.8%。关税2860.29亿元,为预算的98%。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9994.78亿元,为预算的109.9%,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一般贸易进口增长超出预期。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外交支出488.8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国防支出14499.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964.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教育支出152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3215.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9.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债务付息支出6523.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80994.2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专项转移支付7617.0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此外,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8533.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98亿元、支出结余1180.33亿元,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抗旱减灾等工作,剩余390亿元(已包含在上述结余1180.33亿元中)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5.1亿元后,2022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51.63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63.2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8818.5亿元,下降2.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7144.75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876亿元,收入总量为217839.2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39.25亿元,增长6.4%。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879.34亿元,为预算的79%,下降2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4.6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50亿元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18100亿元,收入总量为132984.0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5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79.6%,下降2.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99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3%。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收入总量为22728.67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低于预期,其中,本级支出554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86.69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7398.1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393.09亿元(含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结转7100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3755.35亿元,下降21.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86.6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042.0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39.49亿元,下降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10%,主要是2021年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29.5%,主要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出增加。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3.3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7.2%,主要是2021年中央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5.61亿元,收入总量为2698.9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60.6%,主要是加大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持力度,其中,本级支出1661.0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8.98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8.92亿元,主要是执行中有一定超收,按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345.29亿元,增长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8.98亿元、2021年结转收入133.02亿元,收入总量为3527.2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4.3亿元,增长2.2%。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60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6.49亿元。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522.98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4.8%。其中,保险费收入73169.74亿元,增长5.9%;财政补贴收入23682.17亿元,增长4.8%。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4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5.5%。当年收支结余10069.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789.46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6.2亿元,为预算的88.2%;支出363.52亿元,完成预算的73.1%,主要是部分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尚未完成。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地方上缴2439.59亿元,中央拨付2440.44亿元(缴拨差额0.85亿元,主要是动用上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利息形成的结余资金)。此外,使用结余资金82亿元解决部分地方养老保险方面的特殊困难,考虑上述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支大于收70.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12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146.78亿元,支出91089.59亿元。考虑缴拨差额0.85亿元和中央补助下级收入82亿元后,当年收支结余10140.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661.34亿元。通过实施调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2440.44亿元。
2022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258692.7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267008.35亿元以内,主要是在满足支出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库款和市场变化等,适当调减国债发行额度,减轻利息负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65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4394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06706.3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376474.3亿元以内,主要是一些地区通过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等方式,消化了部分存量政府债务。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与货币等政策协同,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
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力提速,2022年4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年中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退税,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确保退税上半年大头落地。出台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其中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超8000亿元,新增降费超2000亿元;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支持稳投资促消费。2021年四季度依法提前下达1.46万亿元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2022年3月底前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6月底前地方基本完成发行;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地方已基本完成发行。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加大对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股权投资部分予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予以贴息支持。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中央财政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有效处置局部暴发疫情,妥善解决受疫情影响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支持边境地区更好防控疫情、稳边固边,保障海关、移民管理机构等疫情防控需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及接种费用按30%比例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30%、40%、50%的比例实行分档补助。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
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中央财政带头压减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中央部门支出下降3.5%,调整用于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全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加1.42万亿元,增长17.1%,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为地方特别是县区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强化重点县区分类管理,压实省市责任,督促及时发现处置基层“三保”风险。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更好落到县区基层。将与县区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资金尽量纳入直达范围,直达资金规模4.1万亿元,超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四成。中央财政健全备案机制,加强与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建立资金分类监管制度,防止“一刀切”,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总体较快、效果良好。坚持督帮一体,支持地方防范化解风险。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向地方提醒提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通报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引导省级政府加强资源统筹,支持高风险市县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在加强清产核资、追责问责审核等基础上,稳妥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工作。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制定国家实验室经费支持方案,支持第二批国家实验室组建。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防科技创新等资金需求,推动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实施。改革完善中央财政民口科技经费投入机制,调整优化项目类支出,强化基础类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激发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对企业基础研究、设备购置实施税收优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将范围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增支持540多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遴选出98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2000多家试点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用好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集中攻关一批重点产业链堵点、断点问题。促进重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预拨可再生能源补贴,向中央发电企业注资,对保暖保供重点地区和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增加向三大航空公司和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注资,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引导地方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保教质量。支持职业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提高理工农医类生均拨款水平,将高等教育经费进一步向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倾斜。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400多万毕业生受益。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全国学生约1.5亿人次。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支持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常态化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全年统筹调剂资金约2440亿元,地方基金当期缺口得到有效解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个人养老金实行税收优惠。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持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推出精品力作。加强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支持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助力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保障。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财政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实救灾物资储备,第一时间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地方防灾救灾、灾后重建。
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粮食增产丰收。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8000万亩。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实际种粮农民分三批发放补贴400亿元。支持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增加对产粮大县奖励,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政策,推广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实现稻谷、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对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实施“一喷三防”补贴支持夏粮小麦促弱转壮,通过中央预备费安排100亿元支持抗旱减灾保秋收。全年粮食产量达1.37万亿斤,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坚持以产业带乡村,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支持2万多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400个红色美丽村庄。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扩面、提速、集成,在13个地区启动新的试点试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相关财税政策,出台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等政策方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增长8.2%。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零关税”政策清单,增设离岛免税商店。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实施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新增支持9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秦岭、洱海、洞庭湖、荆江、漓江、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地区纳入支持范围。通过竞争性评审,对11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6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给予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推进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强治污成效考核,对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出台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关税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立法取得重要进展。修订出台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编制完成2021年度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相关工作。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问题整治力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出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成第一个五年周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经历了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有力服务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日益壮大。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17.26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0.37万亿元,年均增长3.4%。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7年的20.31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6.06万亿元,年均增长5.1%,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财力支撑。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创新性举措,以超常规的政策力度促进经济恢复。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我国宏观税负进一步降低。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资金下达到基层平均用时缩短至30天左右。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近五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累计40.66万亿元、年均增长8.4%,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4.8个百分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三是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各级财政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性教育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持续保持在4%以上,近五年累计投入21万亿元,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与管理,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52.6%,持续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的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支持各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将调剂比例逐步提高到4.5%,在此基础上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2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39.2%、62.4%;烈属定期抚恤金年人均标准年均增长10%左右。支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2.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年均增长9.6%。建立健全国家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实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科技、教育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不同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推进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资源环境税收制度。五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国库建设。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基本摸清四大类国有资产家底,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六是保持财政可持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举借债务时,统筹需要和可能,统筹当前和长远,保持必要力度又不透支未来。“三公”经费大幅压减。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显著低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为应对新的困难挑战预留政策空间。
五年来,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全国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有的部门和单位依托部门职权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有的企业存在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有些支出政策不够细化完善,绩效管理需要加强。有的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不足,债券发行与前期准备等工作衔接有待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闲置,没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一些市县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较高。有的地方和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钻空子、规避审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违规挪用、侵占民生资金,部分中介机构审计鉴证作用失效,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增强宏观政策合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上2022年集中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出台一些必要的税费支持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规模。从财政支出看,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转移支付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既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合理增加和优化支出上再下功夫,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等协同发力,更直接更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5130亿元、增长5.6%。一是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赤字率按3%安排,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财政赤字38800亿元,比上年增加5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增加51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上年持平。二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正常融资需求。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7125.71亿元,增长7.6%;专项转移支付(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8499.29亿元,增长11.6%。此外,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00亿元。
提效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中央本级支出优先保障中央储备支出、中央国债发行付息支出等刚性和重点支出,中央部门支出在连续多年严格控制基础上按总体持平安排。二是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全面评估分析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考虑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延续、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或急转弯。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体现重点导向,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同时,要保障财政更可持续。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财政收支政策,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经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
1.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消费增长点。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促进提升流通效率,推动消费扩容升级。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政府投资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支持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注重政府投资绩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考虑到港口建设费取消后弥补中央本级水运建设资金缺口等因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开展新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支持加快城市更新。
支持加力稳定外贸。深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加强对地方、企业用好用足协定的宣传和指导。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深入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强化资金支持,逐步扩大“零关税”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健全适应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支持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研究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加强任务和经费统筹,避免重复安排。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支持启动首个我国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研究建立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特点的经费管理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设。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更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加20亿元,推进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支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把产业发展建立在科技支撑之上,推动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3亿元、增加44亿元,着力支持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发展。落实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转化运用和产业化。研究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加大对战略关键领域产业链和工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持续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统筹助企纾困、财政可持续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到期政策实施期限。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结合实际新增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企业困难程度,依法对及时纳税存在困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缓税时间。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
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59亿元,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做大做强民族种业。继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强国产大型高端智能农机研发制造。支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各地依托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序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和奶业振兴行动,落实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安排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围绕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落实好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点线面”结合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突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扩大水利投资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税收等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促进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
5.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健全财政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引导地方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挥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引导更多资源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深化应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继续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091亿元、增加99亿元,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公园空间布局要求和设立标准,支持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继续支持大规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加大投入力度和优化支出结构并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支持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支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升高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能力。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向县级财政倾斜。保障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接种经费,适当延长新冠患者救治经费保障政策,对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支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对老龄人口、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带动县域医共体和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稳妥有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政策举措。支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引导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作品。加大对文物、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传承支持力度,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加快建设体育强国。
7.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工作。
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6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7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15亿元,增长4.7%。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
(1)中央本级支出37890亿元,增长6.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扣除中央储备支出、国债发行付息支出、国防武警支出后,中央部门支出增长0.8%,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99亿元,下降0.7%;外交支出548.36亿元,增长12.2%;国防支出15537亿元,增长7.2%;公共安全支出2089.72亿元,增长6.4%;教育支出1554.79亿元,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3280.34亿元,增长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28.78亿元,增长13.6%;债务付息支出7230亿元,增长10.8%。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2年持平。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62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780亿元,收入总量为22954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40亿元,增长5.2%。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与2022年持平。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300亿元,增长6.7%。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9030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13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5.6%。赤字38800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8.9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收入总量为11541.9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1.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045.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96.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4021亿元,增长0.4%。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9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2917.6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917.6亿元,增长7.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69.9亿元,增长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3562.9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62.99亿元,增长6.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0.4亿元,增长2.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8.92亿元,收入总量为2499.3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9.32亿元,增长2.3%。其中,本级支出1704.7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4.55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48亿元,下降11.9%,主要是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净利润下降。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4.5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79.04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4.04亿元,增长1.7%。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415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58.4亿元,下降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5.41亿元,收入总量为5633.81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8.81亿元,增长2.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65亿元。
(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7.82亿元,增长35%;支出511.25亿元,增长40.6%。收入和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部分中央单位从地方移交中央参保等。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缺口4.28亿元,通过上年滚存结余解决。年末滚存结余123.84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848.81亿元,增长7.6%;支出97497.19亿元,增长7%。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本年收支结余11352.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013.81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356.63亿元,增长7.7%,其中,保险费收入79974.2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49.82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008.44亿元,增长7.2%。本年收支结余11348.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137.65亿元。
2023年,中央财政国债限额29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54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185.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地方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数。
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3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4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99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90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加快预算下达,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避免出现“钱等项目”。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范围,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该上的项目一个不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坚决防止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实用性。完善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省级统筹财力,资金更大力度向基层倾斜。指导地方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作用,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技术支撑,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保障。压实地方保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对个别出现“三保”风险事件的地区,督促地方迅速响应、妥善处理、化解风险。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强化跨部门协作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省级政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六)加强财会监督。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税费优惠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重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探索更多运用“互联网 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成效。
(七)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研究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动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
(八)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深入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持续完善报送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出台重要财税政策、预算收支结构发生重要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有关方面报告工作。在编制预算、制定政策、推进改革过程中,主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加强日常沟通走访,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避免屡查屡犯。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16日04版)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一年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面临不少挑战,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经历了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一季度经济开局比较平稳,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进入二季度后,受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变化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加大,叠加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财政收入大幅下滑,4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1.3%。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出台实施,经济下滑势头得到遏制,5、6月份财政收入降幅分别收窄至32.5%、10.5%,加上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上半年大头落地,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好转,增速8月份开始由负转正、增长5.6%,9月份以后进一步回升。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科学调度国库库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匹配,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48亿元,为预算的96.9%,比2021年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613.96亿元,下降3.5%;非税收入37089.52亿元,增长24.4%,主要是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增加较多。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4541亿元,收入总量为228244.48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17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6.1%。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261944.4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37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884.9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65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9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549.98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1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3.3%,主要是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其中,本级支出3556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9%;对地方转移支付97144.7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7.1%(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6.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5.31亿元、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150亿元,支出总量为134049.9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24255.05亿元,为预算的77.1%,主要是加大力度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增加当期减收。国内消费税16698.81亿元,为预算的111.6%,主要是成品油、卷烟等行业消费税增加。企业所得税27866.45亿元,为预算的97.4%。个人所得税8953.77亿元,为预算的96.8%。关税2860.29亿元,为预算的98%。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9994.78亿元,为预算的109.9%,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一般贸易进口增长超出预期。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外交支出488.8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国防支出14499.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964.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教育支出152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3215.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9.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债务付息支出6523.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80994.23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专项转移支付7617.03亿元,完成预算的97.2%。此外,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8533.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4.98亿元、支出结余1180.33亿元,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抗旱减灾等工作,剩余390亿元(已包含在上述结余1180.33亿元中)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5.1亿元后,2022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51.63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963.2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8818.5亿元,下降2.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7144.75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876亿元,收入总量为217839.2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039.25亿元,增长6.4%。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879.34亿元,为预算的79%,下降2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4.6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50亿元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18100亿元,收入总量为132984.0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5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79.6%,下降2.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99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3%。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收入总量为22728.67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30.48亿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低于预期,其中,本级支出554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86.69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7398.1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393.09亿元(含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结转7100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3755.35亿元,下降21.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86.6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65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042.0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39.49亿元,下降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10%,主要是2021年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29.5%,主要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出增加。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3.3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7.2%,主要是2021年中央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加上2021年结转收入355.61亿元,收入总量为2698.9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60.6%,主要是加大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持力度,其中,本级支出1661.0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8.98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9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8.92亿元,主要是执行中有一定超收,按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345.29亿元,增长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8.98亿元、2021年结转收入133.02亿元,收入总量为3527.2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4.3亿元,增长2.2%。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60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6.49亿元。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522.98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4.8%。其中,保险费收入73169.74亿元,增长5.9%;财政补贴收入23682.17亿元,增长4.8%。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453.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5.5%。当年收支结余10069.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789.46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6.2亿元,为预算的88.2%;支出363.52亿元,完成预算的73.1%,主要是部分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尚未完成。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地方上缴2439.59亿元,中央拨付2440.44亿元(缴拨差额0.85亿元,主要是动用上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利息形成的结余资金)。此外,使用结余资金82亿元解决部分地方养老保险方面的特殊困难,考虑上述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支大于收70.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12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146.78亿元,支出91089.59亿元。考虑缴拨差额0.85亿元和中央补助下级收入82亿元后,当年收支结余10140.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661.34亿元。通过实施调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2440.44亿元。
2022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258692.7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267008.35亿元以内,主要是在满足支出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库款和市场变化等,适当调减国债发行额度,减轻利息负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65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4394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06706.3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376474.3亿元以内,主要是一些地区通过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等方式,消化了部分存量政府债务。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与货币等政策协同,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
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力提速,2022年4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年中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退税,大幅提前中型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确保退税上半年大头落地。出台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其中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超8000亿元,新增降费超2000亿元;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支持稳投资促消费。2021年四季度依法提前下达1.46万亿元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2022年3月底前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6月底前地方基本完成发行;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5029亿元,地方已基本完成发行。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加大对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股权投资部分予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予以贴息支持。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中央财政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有效处置局部暴发疫情,妥善解决受疫情影响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支持边境地区更好防控疫情、稳边固边,保障海关、移民管理机构等疫情防控需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及接种费用按30%比例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30%、40%、50%的比例实行分档补助。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
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中央财政带头压减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中央部门支出下降3.5%,调整用于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全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9.71万亿元、增加1.42万亿元,增长17.1%,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为地方特别是县区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强化重点县区分类管理,压实省市责任,督促及时发现处置基层“三保”风险。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更好落到县区基层。将与县区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资金尽量纳入直达范围,直达资金规模4.1万亿元,超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四成。中央财政健全备案机制,加强与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建立资金分类监管制度,防止“一刀切”,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总体较快、效果良好。坚持督帮一体,支持地方防范化解风险。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向地方提醒提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通报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引导省级政府加强资源统筹,支持高风险市县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在加强清产核资、追责问责审核等基础上,稳妥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工作。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制定国家实验室经费支持方案,支持第二批国家实验室组建。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防科技创新等资金需求,推动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实施。改革完善中央财政民口科技经费投入机制,调整优化项目类支出,强化基础类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激发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对企业基础研究、设备购置实施税收优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阶段性将范围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增支持540多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遴选出98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2000多家试点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用好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集中攻关一批重点产业链堵点、断点问题。促进重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预拨可再生能源补贴,向中央发电企业注资,对保暖保供重点地区和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增加向三大航空公司和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注资,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引导地方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保教质量。支持职业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提高理工农医类生均拨款水平,将高等教育经费进一步向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倾斜。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400多万毕业生受益。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全国学生约1.5亿人次。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支持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常态化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全年统筹调剂资金约2440亿元,地方基金当期缺口得到有效解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个人养老金实行税收优惠。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持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推出精品力作。加强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支持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助力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保障。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财政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实救灾物资储备,第一时间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地方防灾救灾、灾后重建。
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粮食增产丰收。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8000万亩。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实际种粮农民分三批发放补贴400亿元。支持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增加对产粮大县奖励,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政策,推广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实现稻谷、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对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实施“一喷三防”补贴支持夏粮小麦促弱转壮,通过中央预备费安排100亿元支持抗旱减灾保秋收。全年粮食产量达1.37万亿斤,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坚持以产业带乡村,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支持2万多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400个红色美丽村庄。推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扩面、提速、集成,在13个地区启动新的试点试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相关财税政策,出台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等政策方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增长8.2%。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零关税”政策清单,增设离岛免税商店。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实施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新增支持9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秦岭、洱海、洞庭湖、荆江、漓江、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地区纳入支持范围。通过竞争性评审,对11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6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给予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推进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治理,加强治污成效考核,对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出台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关税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立法取得重要进展。修订出台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编制完成2021年度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相关工作。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问题整治力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出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成第一个五年周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经历了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有力服务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日益壮大。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17.26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0.37万亿元,年均增长3.4%。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7年的20.31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26.06万亿元,年均增长5.1%,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财力支撑。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创新性举措,以超常规的政策力度促进经济恢复。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我国宏观税负进一步降低。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达资金下达到基层平均用时缩短至30天左右。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近五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累计40.66万亿元、年均增长8.4%,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4.8个百分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三是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各级财政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性教育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持续保持在4%以上,近五年累计投入21万亿元,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与管理,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52.6%,持续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的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支持各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将调剂比例逐步提高到4.5%,在此基础上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2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39.2%、62.4%;烈属定期抚恤金年人均标准年均增长10%左右。支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2.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年均增长9.6%。建立健全国家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实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科技、教育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不同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推进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资源环境税收制度。五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国库建设。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财会监督和财政内控建设。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基本摸清四大类国有资产家底,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六是保持财政可持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举借债务时,统筹需要和可能,统筹当前和长远,保持必要力度又不透支未来。“三公”经费大幅压减。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显著低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为应对新的困难挑战预留政策空间。
五年来,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全国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有的部门和单位依托部门职权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有的企业存在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有些支出政策不够细化完善,绩效管理需要加强。有的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不足,债券发行与前期准备等工作衔接有待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闲置,没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一些市县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较高。有的地方和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钻空子、规避审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违规挪用、侵占民生资金,部分中介机构审计鉴证作用失效,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增强宏观政策合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上2022年集中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继续出台一些必要的税费支持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规模。从财政支出看,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转移支付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既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也保持清醒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合理增加和优化支出上再下功夫,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等协同发力,更直接更有效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加力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5130亿元、增长5.6%。一是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赤字率按3%安排,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财政赤字38800亿元,比上年增加5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增加51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上年持平。二是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正常融资需求。三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7125.71亿元,增长7.6%;专项转移支付(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8499.29亿元,增长11.6%。此外,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00亿元。
提效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中央本级支出优先保障中央储备支出、中央国债发行付息支出等刚性和重点支出,中央部门支出在连续多年严格控制基础上按总体持平安排。二是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全面评估分析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考虑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强化年度间政策衔接,分类采取延续、优化、调整、加强等举措,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或急转弯。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体现重点导向,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同时,要保障财政更可持续。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财政收支政策,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经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
1.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消费增长点。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促进提升流通效率,推动消费扩容升级。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政府投资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支持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注重政府投资绩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考虑到港口建设费取消后弥补中央本级水运建设资金缺口等因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800亿元、增加400亿元,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开展新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支持加快城市更新。
支持加力稳定外贸。深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加强对地方、企业用好用足协定的宣传和指导。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深入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强化资金支持,逐步扩大“零关税”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健全适应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支持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研究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加强任务和经费统筹,避免重复安排。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支持启动首个我国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研究建立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特点的经费管理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设。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更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加20亿元,推进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支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把产业发展建立在科技支撑之上,推动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33亿元、增加44亿元,着力支持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发展。落实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转化运用和产业化。研究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加大对战略关键领域产业链和工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持续增强各类企业活力。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统筹助企纾困、财政可持续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到期政策实施期限。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结合实际新增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企业困难程度,依法对及时纳税存在困难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缓税时间。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
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59亿元,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做大做强民族种业。继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强国产大型高端智能农机研发制造。支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各地依托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序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和奶业振兴行动,落实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安排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围绕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落实好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点线面”结合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突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扩大水利投资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税收等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促进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
5.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健全财政支持政策措施。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引导地方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挥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用,引导更多资源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深化应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继续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091亿元、增加99亿元,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公园空间布局要求和设立标准,支持加快国家公园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研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继续支持大规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加大投入力度和优化支出结构并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支持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支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升高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能力。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财力补助资金1700亿元、使用2022年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向县级财政倾斜。保障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接种经费,适当延长新冠患者救治经费保障政策,对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支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对老龄人口、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带动县域医共体和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做好疾病预防工作。稳妥有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政策举措。支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引导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作品。加大对文物、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传承支持力度,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加快建设体育强国。
7.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工作。
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65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7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15亿元,增长4.7%。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16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
(1)中央本级支出37890亿元,增长6.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扣除中央储备支出、国债发行付息支出、国防武警支出后,中央部门支出增长0.8%,重点保障教育、科技等领域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99亿元,下降0.7%;外交支出548.36亿元,增长12.2%;国防支出15537亿元,增长7.2%;公共安全支出2089.72亿元,增长6.4%;教育支出1554.79亿元,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3280.34亿元,增长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28.78亿元,增长13.6%;债务付息支出7230亿元,增长10.8%。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25亿元,增长3.6%,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7.9%。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2年持平。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62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1780亿元,收入总量为22954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40亿元,增长5.2%。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与2022年持平。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300亿元,增长6.7%。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9030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13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5.6%。赤字38800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8.9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收入总量为11541.9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41.9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045.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96.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4021亿元,增长0.4%。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9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2917.6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917.6亿元,增长7.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169.9亿元,增长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3562.9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62.99亿元,增长6.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600亿元。
(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0.4亿元,增长2.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8.92亿元,收入总量为2499.3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9.32亿元,增长2.3%。其中,本级支出1704.7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4.55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48亿元,下降11.9%,主要是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净利润下降。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4.5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6.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79.04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4.04亿元,增长1.7%。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1415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58.4亿元,下降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5.41亿元,收入总量为5633.81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8.81亿元,增长2.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65亿元。
(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7.82亿元,增长35%;支出511.25亿元,增长40.6%。收入和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部分中央单位从地方移交中央参保等。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缺口4.28亿元,通过上年滚存结余解决。年末滚存结余123.84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848.81亿元,增长7.6%;支出97497.19亿元,增长7%。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本年收支结余11352.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013.81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356.63亿元,增长7.7%,其中,保险费收入79974.2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49.82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008.44亿元,增长7.2%。本年收支结余11348.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6137.65亿元。
2023年,中央财政国债限额29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54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185.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地方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数。
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国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3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4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99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90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加快预算下达,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避免出现“钱等项目”。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范围,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该上的项目一个不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坚决防止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实用性。完善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省级统筹财力,资金更大力度向基层倾斜。指导地方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作用,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技术支撑,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保障。压实地方保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对个别出现“三保”风险事件的地区,督促地方迅速响应、妥善处理、化解风险。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强化跨部门协作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省级政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六)加强财会监督。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税费优惠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重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探索更多运用“互联网 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成效。
(七)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研究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动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
(八)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深入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持续完善报送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出台重要财税政策、预算收支结构发生重要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有关方面报告工作。在编制预算、制定政策、推进改革过程中,主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加强日常沟通走访,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避免屡查屡犯。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16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