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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广东汕头分离小三方法,拆散第三者技巧


来源: 地区  /  作者: 文心一言 /  2023-03-31 19:55:01  /  次浏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广东汕头分离小三方法,拆散第三者技巧,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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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情感咨询是否会涉及诈骗犯罪?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近日,有网友咨询笔者,自己在网上遇到了情感咨询的诈骗。笔者查了一下,相关的从业人员非常多,本文针对这类情感咨询的从业公司及人员进行法律分析,他们是否存在刑事风险?




情感咨询泛滥,可能会涉及犯罪

随便在搜索引擎或者某个平台上搜索“情感咨询”、“情感挽回”等关键字,就会看到相关的广告,他们声称可以帮助当事人挽回婚姻、分离小三,有些还提供心理咨询的服务。


虽然很多广告表面上是免费提供服务,但最终都会想办法从客户那里获得金钱,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如果为了获取客户的财产而实施诈骗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一旦涉嫌诈骗,被处理的将会是整个公司。


有些公司专门盯着那些失恋的男女,甚至在与客户交谈时会打包票,只要交钱了,就可以挽回对方,这两年,裁判文书网上出现了一些情感咨询的诈骗案件,证明这些打擦边球的情感咨询,也有可能触犯刑法。




诈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次成功诈骗包括以下步骤: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3千至1万以上属于数额较大,3万至1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5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每个省根据经济情况来决定数额大小。


以广东省为例,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等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在6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在10万以上,二类地区(汕头、河源等市),则是4千以上、6万以上。




情感咨询中如何认定构成诈骗?

实施欺骗行为是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之一,欺骗行为包括两类: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最常见的就是虚构事实进行欺骗,事实包括自然事实,还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能力等。


例如被害人在网上寻找心理咨询师,行为人谎称他是心理咨询师,声称可以解决被害人的烦恼,并以此收取了咨询费,这种情形构成诈骗罪。


例如,张三因失恋万念俱灰,在网上找到“情感导师”,张三明知这些导师是假的心理咨询师,故意给钱他们,让他们陪自己聊天,这种情形,即使导师存在多种欺骗行为,也不构成诈骗,张三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导师的欺骗行为与张三处分财物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一般的夸张表述,如果没有引起他人处分财物的,不是欺骗行为。在法律上,很难区分诈骗与民事欺诈,要区分两者,要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实际上,民事欺诈中,也会有非法占有目的。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被认定对被害人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笔者建议,从事情感咨询的话,首先不应虚构身份,这是最起码的,其次,应明确服务内容、价格与效果,如果盲目承诺效果,很有可能会产生纠纷,最后,以服务客户为中心,而不应让第三人觉得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还是建议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以上这些问题,例如在协议加入以下条款:本服务不作任何承诺,客户自愿支付该费用。




写在最后

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不会刑事立案,但如果投诉的人多了就难说了。最近两年,裁判文书网出现了很多刑事案例,建议相关的从业人员可以守法经营。


如有错别字还望见谅。转载请注明


公开带小三回家与家人吃饭,是违法还是犯罪行为?

#律师来帮忙#​我认识的小老板麦总,潮州市饶平汫洲人,来汕头市开制鞋厂,至今已有十年时间。


几年前生意红火时,公司可是日进斗金。于是,麦总也不安分,与财务主管阿香好了起来。麦总本是有家庭之人,而且三个孩子也有工作。自与阿香好后,开始遭家人反对,但慢慢地,家里人也接受起来。后来,麦总每次带阿香回汫洲老家,家人也与这位外省“小姨”相安无事,黙认这一“事实”了。为什么已婚男人带小三回家,却能得到家人的认可,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是一般敢公开与小三关系的人,是一些小有成就的老板或事业有成者,手中有钱有权,玩起小三来,也就明目张胆了。


二是碍于"家丑不可外扬″旧观念束缚,家人怕把事情扩散出去,被人耻笑,抬不起头。


三是原配缺乏自立能力,怕一旦离婚,经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规定:有配偶又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麦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律师认为:公开带小三回家,如果行为人只是出轨与他人同居,那只是道德问题,并不构成犯罪。


只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办理了结婚证才构成重婚罪,才要负刑事责任,同时如果明知道对方已婚,仍然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结婚,也构成重婚罪。




















出轨现场被抓,原配抓狂,婆婆和丈夫的反应出人意料

网上流传这样一个视频。在汕头的一个出租屋里,一男一女衣衫不整被捉奸在床。参与现场捉奸的除了出轨男的原配,也有女方的老公和婆婆。与经常见到的捉奸场景不同,出轨女与婆婆和丈夫之间并没有厮打、尖叫、斥责。甚至,婆婆和老公一起用被子把半裸的出轨儿媳包裹了起来。并且,这位儿媳还被婆婆护在怀里,避免她被出轨男的原配伤害。出轨男原配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只好转身连打了丈夫几巴掌。


据说,儿媳的出轨对象还是自己丈夫的合伙人。


图片来自网络


世上形形色色的人,愿用理智者少,易走极端者多。


但是,我们在一位老人身上看到了难得的冷静和睿智。她在自己和儿子遭受情感上的巨大伤害时,不为情绪所操控,给很多充满戾气的人上了生动的一课。


现场抓到自己的妻子跟自己的熟人滚床单,这对任何男人都是一种屈辱,对于婆婆也无疑是颜面、痛心疾首的事。但这对母子始终冷静应对,让人惊叹。更令人惊叹的是,这位婆婆仍在极力维护出轨儿媳的尊严。因为,在处于心理和道德优势时的表现,往往更能反映一个人的胸怀和格局。


作为母亲,她没有像许多其它母亲一样,选择激化矛盾,对伤害自己亲人的人进行谩骂、侮辱,让自己和儿子从受害者成为加害者,充满智慧。


作为女人,即便对方犯了错,人格上有缺陷,玷污了自己家门的声誉,她仍然选择保护一个女人的尊严,充满人性。


面临婚姻纠纷和家庭矛盾,我们都应该学习这位老人,有理、有利、有节加以处理。


对抗出轨不能过度反应


我们看到,在很多的社会新闻中,不少人因为配偶出轨而情绪失控,产生攻击性的行为,最后构成违法或者犯罪。例如,安徽母女两人联手殴打小三,试图扒掉对方裤子,被民警带走调查;湖南的邓某因为带家人在捉奸现场对小三实施殴打、胶带封嘴、扒光衣服、拍照,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来在二审给了小三8.9万赔偿后,改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吉林榆林,婚后不久的妻子发现丈夫同时出轨两名女性,一气之下将卧室床单点燃,导致发生火灾,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面对情感上的背叛,伤心和愤怒是人之常情,但若因此失去理智,最终伤害的往往是自己。


图片来自网络


保卫婚姻需通过法律手段


如配偶出轨,可在诉请离婚的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例如天津的安女士因为丈夫齐先生出轨要求离婚并要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齐先生给付安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2万元。


如配偶存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可诉请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无效,例如南京男子4年给情人转15万,妻子将小三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小三全部返还。


其实,婚姻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既然是合同,谁也不能担保对方不会违约。但是,如果不幸发生对方违约,保持冷静理性,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是既有体面又有尊严的策略。


女子“假离婚”2年,儿子、房子、车子全归了男方!难道这都是设下的局?


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谢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生活美满。


2018年,两人因家庭原因,商量好办理假离婚,谢女士净身出户,本以为情比金坚,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谢女士始料未及。


美满家庭 暗藏矛盾


谢女士回忆,2012年,26岁的她经人介绍跟汕头老乡陈先生结婚,她带着老公入行,一起在华强北开公司做生意,攒钱买下了坂田银湖谷一套商品房。


一儿一女先后诞生,加上孩子的爷爷奶奶,这六口之家过着让外人看起来似乎很美满的生活。


但实际上在这套房子里


婆媳之间、夫妻之间


经常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产生口角


谢女士


比如我去上班了,婆婆就说我没在家里带孩子;我在家里带孩子,她说你不赚钱,靠的是我儿子养的。婆婆也会找我矛盾,所以每天早上我要很早起床,买菜做饭把孩子照顾好以后,我再去上班。家里和公司,这两个地方,不可能平衡的。


丈夫要办“离婚证”


称只求父母安心


谢女士说,2017年,因为家庭矛盾她曾和丈夫提过想离婚并分割财产,但后来又和好了。不过一年后,也就是2018年,丈夫突然主动出了个主意——假离婚。


谢女士


他说你听我的,我最了解我爸妈了,他爸爸妈妈觉得,这些东西都不应该在我名下。我们去搞一个离婚证,他爸爸妈妈就会觉得有安全感。他说只要我的心在你这里,这本证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离婚协议:财产、儿子都归男方


2018年2月,俩人办了离婚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从协议内容来看,儿子、房子、车子全归男方。


据了解,俩人婚后共购买了两套房,坂田这套房在男方名下,惠州一套别墅在女方名下。根据协议,女方要把这套惠州别墅过户给男方。


总结下来就是


女方只有女儿的抚养权


女方一无所有


前夫疑似有了新欢


离婚后,两人照常生活在一起。但因为吵架,谢女士在2019年11月搬到了朋友家居住,后来为了索要留在家中的证件,她又被迫签订协议,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


谢女士说,就在她搬离原家庭不久时,她发现另一个女人出现了


谢女士


有一次发生冲突,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就把我砸了,当时我立马报警。他就很快地掩护这个小三,离开了现场。我就觉得非常得绝望,他那个时候才告诉我,说跟我已经离婚两年了,不知道吗?


8年的婚姻生活


共同奋斗的事业、房子、孩子


就在一瞬间全部崩塌……


那事实到底是怎样的?


对此,谢女士的前夫


陈先生又会作何回应呢?


男方: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


谢女士此前和前夫陈先生


在华强北开公司


不过,时间过去了几年


陈先生的店铺也换了地方


记者随后拨通了陈先生的手机


对于两人离婚的原因他是这么说的


男方:协议是她签字的


对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


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


记者表示,对于谢女士来说很不公平


陈先生是这样回答的


律师:假离婚风险大


当初实在不应该


经由记者联系之后,办理过多起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案件的律师,面对面给谢女士进行了法律咨询。


金焰 律师VS谢女士


签字就要负责


再维权需要证据


律师仔细看完这份离婚协议后表示,对于谢女士基本算是净身出户了,一般而言,除非一方有婚内出轨等较大过错,否则一般人是不会同意签订这样的不对等协议的。


金焰 律师VS谢女士


律师认为,谢女士在离婚后,还继续帮忙打理公司,可以视为和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她还可以就这部分产生的工资及子女公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王曦娟、郑铮


香港十大奇案之康怡花园

近日苏州的一件杀夫藏尸冰柜案,让许多人议论纷纷,凶手查某家住苏州市姑苏区驿东苑,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庞某,将尸体藏于卧室的冰柜里长达15个月,后因其母亲来家里做饭,发现了冰柜里的尸体,劝女儿自首。


让人想起了1988年香港十大案件之一的康怡花园烹夫案,也类似于这般令人咂舌。相对于其它案件,康怡花园烹夫案的资料是比较简单。



案件概要:1988年香港一名妇人因丈夫包二奶,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夫缚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才将事件揭发。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傅姓女子回到自己的家,康怡花园D座312室,回到家中发现其母亲马洁芝正在擦地,看到她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又发现父亲傅棠不知所踪。便询问母亲,父亲的去向,在其询问之下,其母才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毡闷死我,然后我便用铁锤将杀死他!”女儿听到后的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的踪影,但是遭到其母亲阻止。


在那之后,她便再也没见过父亲一面。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以为母亲之前说的那些话是胡言乱语的,但是因为一直都没有父亲的消息便慢慢的起了疑心,但是等到真的相信时,却又不忍揭发母亲的罪行,再三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至此,香港第一宗找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的曝光了。




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为此案增添传奇性!


案发时,马洁芝与傅棠已结婚29年了,两人生有两个女儿,傅棠心中一直因为马洁芝没有给自己生个儿子而有所不满,便在外面包养小三,后来马洁芝发现。马洁芝要求傅棠离开新欢,或者给自己20万分手费均不果,反遭傅棠威胁。


马洁芝便找其弟弟马坤商量,马坤请来两人帮忙,一个是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一个是马坤友人梁杰忠,每人付8500元,先支付定金5000元。


因为傅棠一直有吃安眠药休息的习惯,马洁芝便等傅棠吃了安眠药睡着后,招呼马坤三人进房,将傅棠捆绑,然后逼迫傅棠给钱,可能因为马洁芝给的酬劳太低,三人就问傅棠索要30万,而不是原来马洁芝说好的20万,但傅棠相当硬气,死活都不肯给钱,几人纠缠了两天后,没有办法就离开。


几人离开后房间内便只剩下了夫妻两人,马洁芝当时是并无杀意的,还因为担心傅棠饿着了,专门去煮粥准备喂他吃,但是没想到此时傅棠自行松绑了,还拿着电饭煲袭击她,马洁芝怒气上头,走出房间找了把铁锤将傅棠给打死了。


见傅棠死了,马洁芝出去买了一把电锯回来,将傅棠切割,但发现血肉横飞,不好收拾,于是又去换了把手锯,慢慢肢解,然后放入锅蒸,直至血干,分别在西湾河垃圾站丢弃,回到家中又将家具及傅棠物件也扔了,只剩下其的身份证影印本。


数周后马洁芝声称丈夫及情敌要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拘捕了烹夫女疑犯马洁芝。在凶手的女儿报案之后,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到凶案案发现场搜集证供。


当警方进门时却看到屋内连一件家具都没有,也没有发现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香港那时还没有DNA鉴证的技术,所以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出血型。但血点呈现出来的实在太细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于死者傅棠。


不过,由于马洁芝在供词中自己承认了杀死傅棠,所以最后还是被判处有罪。


案件在审判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的极不寻常之处,因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因为找不到傅棠的尸体,所以陪审团还要考虑一个很重要问题:那就是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还是只是失踪了?


最后的审判结果是,陪审团众人以五比二的人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因此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当马洁芝听到审判结果时她保持一贯的冷漠,相反她的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后来根据还此案改编的电影《烹夫》,由林义雄导演 李月仙 叶先儿主演,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找出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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